女兔唇 村民。兔唇,露齿,村里的风流娘们之一。历史上曾参加过大王小麻子的选美。本来她难以当选,后因驴家狗家鹬蚌相争打出了狗脑子,他们兔家渔翁得利,竟给选上了。但选上以后,好景不长,夫君小麻子就被太后柿饼脸姑娘给捉住了;一声令下,小麻子就被刽子手袁哨和帮凶小刘儿给正了法,脑袋生生给劈下来一半──这也是袁哨在历史上留下的一大遗憾:我怎么只劈下来一半呢?应该像削萝卜一样削一个完整的;老袁家做活,是没有这个先例的。接着就把这段没劈好的责任怪到我头上──因为我的下手没有打好。他是师傅,我是徒弟,我能说什么?小麻子直到现在,还有没事爱将头耷拉在一边的习惯。一次小麻子和袁哨碰到,在一起开玩笑,小麻子就对身边的姐姐们说,他的这个毛病,就怪这个袁哨,历史上做事不周正,给人留下后遗症。袁哨不好意思地笑了,恰好我也在旁边的水坑前玩尿泥,袁哨接着就转指着我说,还是怪这个小屁孩,当时他端接人头的盘子「匡啷」掉到地上,吓了我一跳,接着红绸子大刀就偏了,劈了一半。我当时也就五六岁吧,赤身裸体,一身的泥,看他们在远处说话,就将一只泥手伸到嘴里,站在那里傻笑。女兔唇与小麻子,在一起睡过三个晚上──接着大军就到了;这三个晚上,据小麻子和他的马弁小蛤蟆说,两人根本没找到什么乐子──在没找到乐子的情况下,女兔唇就成了村中的寡妇。既然是这样,女兔唇就对世界百思不得其解,没有什么乐子嘛,我作为前辈已经实践过了,为什么这么多人还前赴后继地跑到那里集中呢?更令她愤愤不平的是,既然两个人没有找到乐趣,怎么现在已经不是他夫君的小麻子,还这么日日夜夜地在追逐一些女孩子呢?他是一撇下我就在别人身上找到乐子证明毛病出在我身上呢,还是他在以苦为乐,故意这么折磨自己的神经呢?这也是后现代的一种呢。我的夫君,虽然你现在花天酒地,乐不思蜀,反认他乡是故乡,但在我心中,还是没有忘记你在那三个夜晚的追求和追求之中的痛苦。从这一点出发,女兔唇倒对现在同性关系者有深刻的理解和同情,同意他们现在回故乡。她说,同性关系者为什么搞同性关系呢?就是因为男女在一起没有什么乐趣嘛;男女之间没什么乐子,于是就出现了男男和女女,就是这么简单。没想到她这个出于一厢情愿的理论,倒是深得同性关系宣传部门的欢迎。说女兔唇大婶到底是老精灵,什么事情一说出来就既通俗易懂又切中要害,比我们深刻制造的宣传词好多了;我们的宣传词就照大婶说的改吧──如此一改,倒是比过去文诌诌和干巴巴的口号更能唤起民众呢,更能使一个高雅的运动普及化呢。于是之后同性关系者在广告牌上书写标语,就出现了这么一句话:干嘛夜夜痛苦?不如去搞同性。出于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同性关系者还付给女兔唇250美元的创意费。现在女兔唇从在会议桌前,涂着口红,穿著貂皮大衣,口里吐着烟圈,一副对世界了如指掌的样子。女兔唇在吸烟的时候,右手还露出一根长长的竹指甲,这指甲是干什么用的呢?刚才在场子外边,一些记者也提到这个问题。女兔唇倒也大言不渐地说,她已用这竹指甲,挖死了十个对他不怀好意的男人。记者们听了,都面目改色,男记者一哄而散,只留下一些女记者。这些女记者又向她提了许多问题,把她奉为女权主义的先驱。女兔唇这时仰着唇,哈哈大笑,说我当时挖他们的时候,也就是觉得解气,我这里没什么乐趣,你们还强迫我干什么?这不是找死吗?──他们还以为姑奶奶是给他们说着玩的,甚至是故意挑他们的兴呢──哪一个女人有上来就脱裤子的,不都是扭扭捏捏,非让别人把他们的裤子给脱下来?他们也把我当成了这样的人。我要让他们知道我是从来不开玩笑的,我说挖死你们,就挖死你们;当时我也就是一时感情冲动,还没有上升到理论的高度,说是要搞女权。如果搞女权就是挖死男人,那我觉得也太容易了,世界上不要许多女权,有我一个就够了。大家觉得她说话憨厚可爱,虽然她挖死了几个人,大家还是哈哈大笑地给她鼓了掌。有时你憨厚可爱,在世界上也显得独树一帜哩。杀人都显得轻松。这时又有人提出她第二个丈夫牛根的处境。女兔唇又哈哈大笑。说,这个丈夫也不例外,也被我挖死了;看看,现在变成了我脚下的一只卷毛狗。接着还抖了抖狗脖子上的铁链子。脚下的狗,马上就「汪汪」叫了两声。女记者们看着那狗,都哈哈大笑,我看了却有些辛酸。因为这个牛根,生前是人的时候,却和我是好朋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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