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以我的“区里的日常生活”(奥维奇金名作之题)写成小说了,我可以大大地诗化浪漫化我的日常经验了,我可以提出娜斯嘉的故事的可信性这个大问题来了,我可以把我在剧本中没有完成却已经酝酿于心田的故事终于弄出个样儿来了。我可以表现我的经验,我的成熟,我的政治化,我的非同一般“文学青年”,我的入世与我的惶惑我的多情我的叹息我的艺术细胞来了,我可以把日子与事情写成诗篇,把诗心贯注到日子和事情上去。我相信我的忠诚和我的勇敢,相信我的世事洞明和我的摇曳多姿,相信我的“少共”风度和作家才气,我会成就一篇怎样的小说啊!
5月份我寄去了稿子,6月份责任编辑谭之仁老师向我转达了主持常务的副主编秦兆阳老师对此稿的欣赏之意,并提出了原稿写得粗糙的地方,要我修改。我很兴奋,像写诗一样地把全篇背诵了下来,改了又改,推敲了又推敲,我体会到了改了再改,精益求精,像绣花一样的自得其乐的趣味,我再也不是初学写作者的“小豆儿”的面貌了。我终于觉得闹得像一篇精美的“大作”了——约两万字,放到以后该算中篇了——我二次送去了稿件。
稿子在9月号的《人民文学》上登了出来,不是头题,头题是东北作家杨大群的《小矿工》。
我在山西太原看到了这期新出版的刊物。瑞芳时在太原工学院就读,1956年九月我去山西看她。“破镜重圆”,无限感动。
我是说去就去了的,她事先不知道。她此后多次说起在学校宿舍听到一双小皮鞋咯噔咯噔作响时的情形,这双镂花皮鞋是从崇文门国际友人服务部买的,是苏联进口货,约二十余元,很豪华。皮底,小小铁掌,走起来清脆得吓人。我被她的同学们留住在女生宿舍的一间空屋里,想起来那时的大学可真自由。而且,她的同学们都欢迎我,而不欢迎另一个也许在打瑞芳的主意的什么人,并批判那个人有“挖墙角”的丑行。我在太原与芳同在柳巷吃了西餐,在剧院看丁果仙的晋剧。一出《鞭打芦花》也令我泪流满面:被虐待的孩子为几乎“被休”的继母说情,“母在一人单,母去三人寒”,这样的善良何等感人。我们徒步从城区走到西郊移村,经过汾河上的迎泽桥的时候,她说由于有桥栏杆挡住了风,她感到了暖和。这令我觉得十分可笑,因为桥栏杆疏疏落落,不可能挡风。而感觉是绝好的。我们一起去了晋祠,回来时差点错过了最后一般车,而且耽误了晚饭。那时的公共交通艰难极了,久等不至,拥挤不堪,道路颠簸,尘土飞扬。晋祠虽然破败,毕竟发思古幽情,我们在一个类似船体的建筑上留了影。临别时我喝了汾酒,至今我是汾酒的知音。我喜欢它的小曲香味。依依惜别的时候,微醺中,我在车站广场的报刊亭里发现了这期刊物,我买了送给她。我匆匆翻阅着自己的作品,就像读旁人的东西,小说,当然是另一个世界,不但对于读者,而且对于作者,都有一种陌生感,神秘感,和生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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