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题目似乎用不着谈,因为小学中年级的学生已经熟悉。作文是一门课,上课,教师出题,学生围绕题目思索,组织,分段编写,至时交卷,教师批改,评分,发还,如是而已。我当年也曾这样理解。因为这样理解,所以一提起作文,心里或眼前就有两个影子晃动。影子之一,这是严肃艰难而关系不小的事,比如说,课堂之上,如果写不好,等第就要下移,不体面;考场之上,如果写不好,分数就会下降,有名落孙山的危险。影子之二,作文要成“文”,文有法,如就题构思、开头结尾、组织穿插等等,必须勤摸索,牢牢记住,执笔时还要小心翼翼,以期能够不出漏洞,取得内行人的赞叹。两个影子合起来,说是等于枷锁也许过分,至少总是大礼服吧,穿上之后,就不能不正襟危坐,举手投足都要求合乎法度。回想小学时期,作文课就是这样兢兢业业度过来的。那时候还视文言为雅语,作文争取用文言,在两个影子笼罩之下,一提笔就想到声势,于是开头常常是“人生于世”,结尾常常是“呜呼”或“岂不懿欤”。老师当然也欣赏这类近于“套数”的写法,因而多半是高分数,有时还留成绩,受表扬。自己呢,有不少年头也以为这条路是走对了。
后来,渐渐,知道这条路走得并不对,即使不全错,也总是胶柱鼓瑟。认识变化的历程,河头驿站,游丝乱卓,相当繁杂,不能多说。打个比方,起初旧看法占据天平的一端,因为另一端是零,所以老一套显得很重。以后日往月来,读,思,写,新的成分逐渐增多,终于压倒了旧的一端。为了明确些,这新的成分,也无妨举一点点例。例之一,某作家的文章谈到,民初某有怪异风格的散文大家谈他的作文老师,乃是一本书的第一句,文曰:“放屁放屁,真正岂有此理!”好事者几经周折,才找到这位老师,是清末上海张南庄作的怪讽刺小说《何典》。我幸而很容易地找到此书的刘复校点本,读了,也悟出一些为文之道,是“扔掉一切法”。例之二是读《庄子》,如《知北游》篇答人问“道恶乎在”,说是“无所不在”,然后举例,说“在蝼蚁”,“在稊稗”,直到“在屎溺(尿)”。这是“扔掉一切法”的反面一路,“怎么样都可以”。一面是法都错,一面是怎么作都合法,这矛盾之中蕴涵着一种作文的妙理,用现在的习语说是“必须打破框框”,或者说积极一些是“必须解放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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