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谈“什么是作文”的时候曾说,作文不限定在课堂之内,而多半在课堂之外;谈“多读多写”的时候曾说,学会作文靠熟,想熟就不能不多读多写。这里从写的角度再谈谈多写。多写,目的是增加动笔的机会,培养动笔的兴趣,以期熟能生巧,冲破作文难这一关。
先由机会和兴趣这类现象谈起。在各种生活条件差不多的情况之下,有的人喜欢动笔,有的人不喜欢动笔,这是大家都知道的。差别的原因很复杂,不只因人而异,还可能深微到属于遗传和心理的领域。这里更们无妨避难就易,笼统称喜欢动笔为性之所近。性近,养成多写的习惯和兴趣自然比较容易,反之就难一些。差别还表现在另一方面,比如同样喜欢动笔,有的人进步快,成就大,如晋朝陆机,传说他的名著《文赋》是20岁写的。相反,旧时代有些冬烘先生,一生以训童蒙为业,也不少动笔,可是,不只写不出像样的诗文来,甚至简简单单一封信也不能通顺无疵。有些人重视这种差别,自己或子弟一时写不好,就把原因推诸天性,甚至说不是什么什么的材料,不必妄想,赶紧改行。这种想法当然是不对的,因为:(1)天资,即使有,它的力量也决不至于大到可以阻止学习一种普通的技能,我们应该努力做的是人定胜天。(2)何况在尽力做之前,我们并不能证明我们一定不能做。(3)行是改不了的,因为生活在社会上,要同许多人交往,要处理许多种事务,那就经常不能离开说,常常不能离开写。所以正确的态度是即使难也迎头赶上去,即争取多写,这里夸张一些说是“随手涂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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