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爱常用于人对人。元稹诗:“谢公最小偏怜女,自嫁黔娄百事乖。”这是说这位谢老丈人对儿女不是一视同仁,而是特别喜欢最小的一个。想来谢婆必更是这样。读诗词是不是也会如此?我想不只“会”如此,而且“必”如此。也“应该”如此。谈诗词,有没有偏爱不是什么大事。甚至深一层,有没有偏见也不是什么大事。不过既然有所偏,就难免引起争论,这就会牵涉到是非问题,至少是哪一种好些、哪一种差些的问题。是非、好坏是评价范围内的事,因而如果成为问题,问题就不简单。所以无妨费点笔墨,也谈谈。
仍以诗词为限,偏爱有范围大小之别。可以大到在诗词间有所偏爱,比如同样是抒情,有的人对软绵绵特别感兴趣,那就无妨多读“执手相看(读平声)泪眼”,“斜阳正在烟柳断肠处”之类而一唱三叹。同是诗或词,可以对某一体有偏爱,比如诗特别喜欢近体,词特别喜欢长调就是。体还可以加细,一直细到喜欢近体的七律,长调的《满江红》《贺新郎》之类。偏爱的还可以是时代,如诗特别喜欢盛唐,词特别喜欢北宋之类。时代还可以缩小到人,如盛唐特别喜欢老杜,北宋特别喜欢小晏之类。更常见的偏爱集中于作品,如诗特别喜欢《古诗十九首》、杜甫《秋兴八首》,词特别喜欢柳永《雨霖铃》、贺铸《青玉案》之类。这方面也可以缩小,如诗可以特别推重“春风又绿江南岸”的“绿”字词特别推重“红杏枝头春意闹”的“闹”字之类。这多种偏爱的分歧自然只是举例,就绝大多数读者说,都多多少少是墨子的信徒,(有条件的)兼爱,正如对于佳人,窈窕的,赵飞燕,丰满的,杨玉环,都觉得好。那就无妨说,读诗词,时间长了,篇数多了,总难免,偏爱这些,不偏爱那些,不偏爱的那一堆里,也许有一些,甚至不很少,轻则不喜欢,重则厌恶。这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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