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儒家的思想体系里,仁和义有密切关系。孟子见梁惠王,说自己的治国平天下的主张,开宗明义就是“亦有仁义而已矣”。孔子推仁为至上德,也重视义,说“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借子路之口)。这样说,义也是一种美德。与仁有没有分别呢?应该有分别,分别是:仁是指明应该做什么;义只是说,凡是应该做的就一定要做,凡是不应该做的就一定不要做;仁有具体内容,是“爱人”,义没有,应该不应该,要另找标准。但义是一种道德的约束力量,善行之能否见于实行,要看这约束力量的能否有效,所以,至少是在某些时候(比如知而未必能行的时候),它就像是更加重要。孟子就是这样看的,在《告子上》篇说: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避)也。
在同一篇还说;
仁,人心也,义,人路也。
这就表示,有了善心,还要坚决付诸实行,这坚决就是义,甚至生死的重要关头也不踌躇,此之谓舍生取义。显然,人,立身处世,取法乎上,就应该取义,即当做的,无论如何艰险也要做,不当做的,无论如何难于节制也要不做。
当做则做,不当做则不做,作为一项行事的原则,或说一种德,估计不会有人反对。问题来于过渡到具体内容,即某一事,当做还是不当做,或者说,做了,合于义还是不合于义,不同的人就可能有不同的看法。如果这不同的人是不同地域、不同时代的,则看法不同的可能就几乎会成为必然。单说不同时代,君辱臣死,旧时代看作大义,辛亥革命以后,除了少数遗老遗少以外,还有谁这样看呢?这看法的不同还会表现在同一个时代,举个不大不小的近事为例,文革初期的除四旧,在除的人看来,当然是义,被除的人呢,也会相信是义吗?对于某一事,如此做义不义,看法的分歧关系不大,反正逝水不能倒流,过去就过去了。但这会使我们想到一个大问题,是某一事,做之前,如何断定是义还是不义?显然,如果这个问题不能解决,取义、舍不义也就成为一句空话,因为不知道是义还是不义,也就难定取舍,必致行止两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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