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九年(一九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宜昌发生兵变。据岳阳《大公报》载:“夜半,驻宜昌十八师与十三混成旅部分士兵因反对王占元克扣军饷,突然哗变,变兵抢劫财产后房屋则被火焚一空,如二架牌坊自大十字街起至礼泰药房止,二面房屋焚去二百多家;鼓楼街焚去天宝银楼等;北门焚去当铺、商店数家,白衣庵街焚去萧鼎新布号等数十余户;东岳庙街焚去五十余家;南门外正街焚去凤祥银楼等数家;一马路焚去慎泰食品店、成章洋货匹头店、利昌罐头店、新凤祥银楼、日商武林洋行、大阪堆栈、德商马金洋行等。损失最重者为城内城外绸缎店、京货店等,皆如水洗。是夜,变兵抢占电报局,不准市民向外拍报通话。”
另据官方统计,此次兵变所受损失,宜昌地方财产六百二十五点三万串。外商受灾的有四十家,其中日本十九家,美国八家,英国七家,俄国和意大利各两家,法国和希腊各一家。总计损失两千万元。
继宜昌兵变后,次年六月,陆军十八师、第八师、第二师的部分士兵在武昌、沙市等地再次哗变,该地损失更甚,银行、官钱局、造币厂亦被焚。
几次兵变因有碍外商和外国侨民利益,停泊于长江下游的英国炮舰“格那脱”、“格列格”号奉命西上抵宜昌。美国炮舰“孟活开”号和日本军舰亦先后抵宜昌。驻华法国公使和日使均向北京外交部提出交涉。
北京政府迫于压力,在处理此次事件时格外谨慎,急令湖督王占元严惩祸兵。之后数名主官被免职,十四名营以下军官被处决。向中和的第十三混成旅被取消番号。不久,王占元本人也因“督军不利”被免职。王占元被免职之前,幻想挽回局面,要对北京政府作出姿态,决定处决所有参与兵变的士兵。名义上他给一千二百余名变兵发足两个月饷银,声称将其遣回原籍,暗地却密令第四旅旅长刘佐龙在湖北孝感车站设下埋伏。待押运变兵的火车停孝感时,将手无寸铁的变兵全部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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