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到中国人的逻辑问题,这问题是基于中国人对于真理之概念的。真理,据中国人的观念:是从不可证实的,它只能暗示而已。庄子在二千年前,在他所著的“齐物论”里头早已指出人类智识的主观性:即使吾与若辨矣,若胜我,我不若胜,若果是也?我果非也耶?我胜若,若不我胜,我果是也?尔果非也耶?其或是也?其或非也耶”其俱是也?其俱非也耶?我与若不能相知也,则人固受其甚..。我谁使正之?使同乎若者正之,既与若同矣,恶能正之?使同乎我者之,既同乎我矣,恶能正之?使异乎我与若者正之,既异乎我与若矣,恶能正之?使同乎我与若者正之,既同乎我与若矣,恶能正之?然则我与若与人俱不能相知也,而待彼了耶?
照这样的推理讲来,真理是不可证定的。它只能被“会心于忘言之境”。
故人“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老子曰:“道可道,非常道。”庄子曰:“..因是已。已而不知其然谓之道。”道即谓真理,故真理这样东西,只能在直觉的悟性中感到。中国人虽非明觉地同意于庄子的认识论的哲理观念,然而本质上是与之合一的。他们所信赖的,不是逻辑——逻辑从未发展成为完备之科学——而是或许更为健全的普通感性。凡性质类似强辩的理论,非中国文学所知,因为中国传统地不相信它,从而辩证法在中国遂不见其发达,欲求科学文字之以文学的形式出现,亦遂不可得了。
高本汉(B.Kalgrea)不久写过一篇文章,表出中国著名批评家辨别古书真伪在争论中所用之诡辩,有许多错误实在幼稚得可笔;但这种错误必须待引用了西方方法才能显露出来。中国人写文章从来未有写一万五千字以权立一个基点;他仅留下一短短标志让后人来赞许或反驳其真实的价值。这就是为什么中国学者总欢喜把笔记或随笔遗传给我们,里头包括零零碎碎的片段:也有文学写作态度的意见。也有校正古史错误的记录、也有暹罗双生的佚事、狐仙、红髯客、吞蜈蚣僧等等奇闻异迹,杂沓纷坛,凑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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