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说过,我父亲是一个基督教的牧师,但是一个迥非寻常的。他最好的德性乃是他极爱他的教友。他之所以爱众人并不是以此为对上帝应尽之责,他只是真心真情的爱他们,因为他自己也是由穷家出身的。我在这简略的自传之中也不肯不说出这句话,因为我以为是十分重要的。有些生长于都市而自号为普罗作家者尝批评我,说我不懂得平民的生活,只因在我的文章里面常说及江上清风与山间明月之故,不禁令我发笑;在他们看来,好像清风明月乃是资本家有闲阶级的专利品。可是先祖母原是一个农家妇,膂力甚强,尝以一枝竹竿击败十余男子汉,而将他们驱出村外。我父亲呢,他在童时曾做过卖糖饵的小贩,曾到牢狱中卖米,又曾卖过竹笋。他深晓得肩挑重担的滋味,他常常告诉我们这些故事,尤其是受佣于一个没有慈悲心的雇主之下的经验,好作我们后生小子务须行善的教训。因这缘故,他对于穷人常表同情。甚至在年老之时,他有一次路见不平要同一个抽税的人几乎打起来。因为有一老头儿费了三天工夫到山斩了一担柴,足足跑了廿里路,而到墟场只要卖二百文铜钱,而那抽税者竟要勒索他一百廿文。我母亲也是一个最简朴不过的妇人,她虽然因是牧师的妻子而在村里有很高的地位。可是她绝不晓得摆架子是甚么一回事的。她常常同农人和樵夫们极开心的谈话。这也是我父亲的习惯。他两口子常常邀请他们到家里喝茶,或吃中饭,我们相处都是根据极为友善的和完全平等的原则。
在内地农村里当牧师,无异是群羊的牧人,其工作甚饶意义。我父亲不仅是讲坛上的宣教者,而且是村民争执中的排难解纷者,民刑讼事中的律师,和村民家庭生活中大小事务之帮闲的人。他常常不断的为人做媒;他最喜欢做的事就是令鳏夫寡妇成婚,如果不是在本村礼拜堂中,就是远在百里外的教堂中。在礼拜堂的教友心中,他很神秘的施行佛教僧人的作用。据村民陋习,凡有失足掉下野外毛厕里的,必须请一僧人为其换套新衣服,改换一条新的红绳为其打辫子,又由僧人给他一碗汤面吃,如此可以逢凶化吉。有一天,我们教会里有一个小童掉在毛厕里,因为我父亲要取僧人的地位而代之,所以他便要替他打红绳辫子,而我母亲又给他做了一碗汤面。我不相信我父亲所传给那些农民的基督教和他们男男女女一向所信奉的佛教有甚么分别,我不知道他的神学立场究竟是怎样,但是他的一片诚心,确无问题,——只须听听他晚上祷告的声音言辞便可信了。然而也许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他是为情势所逼,要宣传独一种的宗教而为农民所能明白的。这位基督教的上帝,犹如随便那一所寺庙中的佛爷,是可以治病、赐福,而尤为重要的乃是可以赐给人家许多男孩的。他常对教友们指出好些基督徒虽受人逼害,但结果是财运亨通而且子媳繁多的。在村民之信教者看来,如果基督教没有这些效力,简直全无意义的了。又有不少的信徒是来到治外法权的藩篱影子底下而求保护的。今日我已能了解有些反基督教者对于我们的仇恨了,然而在那时却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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