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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克勒斯伯爵有生以来,从来没有见过配合如此娴熟,杀戮如此高效的军队。
那些身着黑甲的敌人,如同从黑暗中冒出来的幽灵。
脚步如同猫一样轻灵无声。
速度却像羚羊一样敏捷。
双目中闪烁着诡异的蓝色光芒,夜幕好似对他们没有半点影响。
哪怕是那些士兵钻到了阴暗的角落中,也会被他们狭长锋利的军刀一刀刺穿。
他们既是一群高效的猎杀者,花语高原的士兵们,就像一群四处乱蹿的牛羊,哪怕是拥有比对方多的数量,也行不成有效的反击。
花语高原的士兵中,也不全是酒囊饭袋,也有一些悍勇之徒,尤其是那些地方贵族的骑士附庸中,有不少是从小接受正规、严苛骑士训练的,他们是地方贵族维持自身统治的中坚力量。
从不放弃,是他们的优良美德。
他们正在高呼着亮明身份,试图将那些溃散的士兵,集结到自己身边,重组防线。
但是敌人根本不会给他们这样的机会,他们这边人员刚刚扎堆,形成一定的规模。
便一阵炮仗一样的噼噼啪啪的脆响传来,那群刚刚集结到一起的花语高原士兵,就像秋天的麦子,浑身冒着血花,成片成片倒下。
“鬼啊!”那些没有倒下的士兵,也彻底破胆了,高喊一声,朝着远离对方的地方逃蹿。
尼克勒斯伯爵当然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那是永夜军领的又一款新式武器——火枪,利用黑火药爆炸形成的动能,将一名名箭头发射出去,形成比弓箭凶残数倍乃至数十倍杀伤力。
他手中就有一柄从黑市中流出来的正品。
但是那些普通士兵不清楚这件事情,他们只听到了响声,然后就看到自己身边的战友,身上血花四溅,自然而然就会将一切归结到了鬼神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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