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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子之手 与子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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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几乎可以认定,“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诗经》里可以和“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媲美的著名诗句。

一个是庶民的誓言,一个是庶民在对心仪的女子求爱,一个忧伤,一个愉悦,却都是非常朴直的表达。先秦的人活得更接近大自然天性,高兴了就唱,不高兴也唱。中国最早的诗歌不是四平八稳写在纸上的,而是唱出来的,飞流直下三千尺般的跌宕起伏,珠玉落银盘似的清脆响亮。

我们常常看见,电视剧里一些稚童,在学堂里摇头晃脑念“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可爱样子。男女相悦是如此的天经地义。《诗经》传达的本就应该是这样发自心芽的喜悦或是忧伤,而不是后来被朱熹注的污七八糟,“一颗红心向太阳”式的教条版《诗经》。

朱熹这个人曲解诗意,我是非常不喜欢他的。开篇就将庶民求欢的《关雎》曲解为歌颂后妃之德,凡是涉及男女之爱,他都斥之为“淫”,又一再将自己的学术意志强加于一本天性自在洒脱的书,好比将一只遨游碧天的凤凰圈养成供人取乐献媚的山鸡,舞姿再高妙,都已失去最初的翩然仙气。

幸而,《击鼓》未被荼毒。研究“诗”的学者,几乎没有异议地认定它是一首说“戍卒思归不得”的诗。一个被迫参加战争戍守边疆的士兵,含泪唱出爱情的誓约。换言之,它是一首“反战诗”。

鲁隐公四年(公元前719年)夏,卫联合陈、宋、蔡共同伐郑。“击鼓其镗,踊跃用兵。”诗的开头,一场战争打响,他是那个主战国队伍里的一个普通小兵,跟随他们的将领孙子仲,踏上茫茫的征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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