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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青年男女决定退而求其次,将血液用针筒抽取出来,注射到酒杯里。
先让始祖大人离不开他们鲜血的滋味再说!
女青年忽然开口道:“喝我们的血液,总比伤害其他动物要好吧?”
这话说的很心机,巧妙地避开了饮血与不饮血的症结,将话题转移到了“喝什么生物的血更容易接受”上面。
男青年傻乎乎地发愣,不知道她为什么要提这一点。
听了这话,麦德斯·科尔森却咬住火焰般的血红色嘴唇,漆黑的竖瞳之中,掠过一抹思索之色。
作为一名动物保护主义者,他从十六岁开始吃素,曾经立誓,绝不以任何形式伤害那些可爱的小动物们。
不吃肉类、蛋类,甚至连奶制品都严格禁绝,补充身体日常所需的蛋白质,全靠豆类食物,诸如黄豆、鹰嘴豆。
他也不购买、使用皮革制品。
和圈子里的其他小动保不一样,麦德斯只是自己这么做,从来不将这一套标准强加给其他人,要求别人做到这种程度。
半响,麦德斯从女青年手中接过酒杯。
因为混合了两名献血者不同血型的血液,杯子里的红色液体,现在已经开始发生凝集反应,聚析出暗红色的块状物。
血腥的味道,让他有点想吐。
“……”
麦德斯犹豫了一会儿,仍然逼迫自己一口喝光了高脚杯里的所有内容物。
这种事情,可以推迟,可以拖延,却无法躲开。
作为被血裔会认可的血族始祖,他不可能避免饮血。
有点恶心,不过可以用意志力忍住。
血液入口,第一感觉是咸!
像是长时间浸泡了铁器之后的淡盐水。
铁锈般的味道,在味蕾上肆虐着。
细细品咂,却又能品味到一丝丝若有若无的甜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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