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年前,当我还是一个十三岁的少年时,看见街上有人因为要盖房子而挖树,很心疼那棵树的死亡,就站在路边呆呆的看。树倒下的那一霎间,同时在观望的人群发出了一阵欢呼,好似做了一件值得庆祝的事情一般。
树太大了,不好整棵的运走,于是工地的人拿出了锯子,把树分解。就在那个时候,我鼓足勇气,向人开口、很不好意思的问,可不可以把那个剩下的树根送给我。那个主人笑看了我一眼,说:“只要你拿得动,就拿去好了。”我说我拿不动,可是拖得动。
就在又拖又拉又扛又停的情形下,一个死爱面子又极羞涩的小女孩,当街穿过众人的注视,把那个树根弄到家里去。父母看见当时发育不良的我,拖回来那么一个大树根,不但没有嘲笑和责备,反而帮忙清洗、晒干,然后将它搬到我的睡房中去。
以后的很多年,我捡过许多奇奇怪怪的东西回家,父母并不嫌烦,反而特别看重那批不值钱但是对我有意义的东西。他们自我小时候,就无可奈何的接纳了这一个女儿,这一个有时被亲戚叫成“怪人”的孩子。
我的父母并不明白也不欣赏我的怪癖,可是他们包涵。我也并不想父母能够了解我对于美这种主观事物的看法,只要他们不干涉,我就心安。
许多年过去了,父女分别了二十年的一九八六年,我和父母之间,仍然很少一同欣赏同样的事情,他们有他们的天地,我,埋首在中国书籍里。我以为,父母仍是不了解我的——那也算了,只要彼此有爱,就不必再去重评他们。
就在前一个星期,小弟跟我说第二天的日子是假期,问我是不是跟了父母和小弟全家去海边。听见说的是海边而不是公园,就高兴的答应了。结果那天晚上又去看书,看到天亮才睡去。全家人在次日早晨等着我起床一直等到十一点,母亲不得已叫醒我,又怕我不跟去会失望,又怕叫醒了我要丧失睡眠,总之,她很艰难。半醒了,只挥一下手,说:“不去。”就不理人翻身再睡,醒来发觉,父亲留了条子,叮咛我一个人也得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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