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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美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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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告别了十七岁、十八岁,眼看就满十九岁了,仍然在伊森斯工作着,仍然在为菲奴肯太太写恐吓信。她说她要不久于人世了,为她的灵魂做的弥撒越多,她就感到越舒服。她把钱装进一些信封,然后派我去城里各地的教堂,敲开牧师们的门,一一递上这些信封,要求他们为她做弥撒。她想让所有教堂的牧师都为她祷告,就是耶稣会教堂的牧师不行。她说:他们没有用,光有脑袋,没有心灵,他们应该用拉丁语把这句话写在门上。我不会给他们一个便士,你给耶稣会的每一个便士,最后都跑到一本荒唐的书或一瓶葡萄酒那里去了。

她把钱送出去,希望牧师们在弥撒上为她祷告,但是她从来都不晓得人家会不会照办。既然如此,在我正需要钱去美国的时候,何苦把这些钱全交给牧师呢?要是我给自己留下几镑,存进邮局的账户里,谁会知道呢?反正我是一个罪人,又好久没忏悔啦。在菲奴肯太太死后,要是我为她祷告,为她的灵魂点上一支蜡烛,上帝难道会拒绝吗?

还有一个月,我就满十九岁了,我所需要的,就是为路费添上几英镑,再在口袋里留上几英镑,好在美国落脚用。

在我十九岁生日前一天,星期五晚上,菲奴肯太太派我去买雪利酒。等我返回时,她已经死在椅子里,眼睛大张着,钱包也在地上大张着。我不敢看她,但我忍不住拿了一卷钱,有七英镑。我拿起楼上那个箱子的钥匙,从箱子里的一百英镑里拿走了四十英镑,还带走了账本。这些和邮局里的存款加起来,足够我去美国了。我拿上那瓶雪利酒走了出去,免得浪费。

我在香农河边的码头附近找了个干燥的地方,坐下来,呷着菲奴肯太太的雪利酒。阿吉姨妈的名字也在账本里,她欠了九英镑,这可能是她很久以前给我买衣服的那笔钱吧,但是现在,她再也不必还了,因为我把账本抛进了河里。我很遗憾,不能告诉阿吉姨妈是我替她省下那九英镑的。我很抱歉,我曾给那些住在利默里克巷子里的穷人写恐吓信,那都是自己人。不过账本已经不在了,没人知道她们欠下的账了,她们不必再还剩下的钱了。我真希望能对她们说:我是你们的罗宾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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