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亚理斯多德将人类的生活做一番整理时,他首先指出:自然界的万事万物都可以被分成两大类。一类是石头、水滴或土壤等无生物,这些无生物没有改变的潜能。亚理斯多德认为无生物只能透过外力改变。另外一类则是生物,而生物则有潜能改变。
亚理斯多德同时又把生物分成两类:一类是植物,一类是动物。而这些“动物”又可以分成两类,包括禽兽与人类。
我们不得不承认亚理斯多德的分类相当清楚而简单。生物与无生物(例如玫瑰与石头)确实截然不同。而植物与动物(如玫瑰与马儿)之间也有很大的不同。我们也会说,马儿与人类之间确实是不相同的。但这些差异究竟何在呢?你能告诉我吗?
很遗憾我没有时间等你把答案写下来,和一块糖一起放在一个粉红色的信封内。所以我就直接告诉你答案好了。当亚理斯多德把自然现象分成几类时,他是以对象的特征为标准。说得详细一些,所谓标准就是这个东西能做什么或做些什么。
所有的生物(植物、动物与人类)都有能力吸收养分以生长、繁殖。所有的动物(禽兽与人类)则还有感知周遭环境以及到处移动
的能力。至于人类则更进一步有思考(或将他们感知的事物分门别类)的能力。
因此,实际上自然界各类事物中并没有清楚分明的界线。我们看到的事物从简举的生物到较为复杂的植物,从简单的动物到较为复杂的动物都有。在这些层级之上的就是人类。亚理斯多德认为人类乃是万物中最完全的生命。人能够像植物一般生长并吸收养分,也能够像动物一般有感觉并能移动。除此之外,人还有一个与众不同的特质,就是理性思考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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