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我是火首,谁敢当前
我在一九六一年八月十八日考进台大历史研究所,苦于生计,由姚从吾、吴相湘两位老师之介,进了罗家伦、陶希圣主持的"中华民国开国五十年文献编纂委员会",做临时雇员,每月一千元,帮忙找开国文献,但不撰写什么。罗家伦是五四风云人物,跟我长谈了一次,印象最深的是外传他"一身猪熊狗",见之果然,长得真是又怪又丑,更糟的是他的声带,此公声带有异,发音沙沙作响,好像公火鸭似的,他大夸我的文章多sharp,念出sharp这个字,因有sh的音,更是沙沙,非常好笑。其实他也可以sharp啊!可惜他整天做官、办党、写毛笔字,所以一点也没当年五囚的影子了。我后来写《胡适评传》时,向他主持的国民党党史会借《竞业旬报》,他同意了,但要我不可透露来源,其畏首畏尾心态,有如是者!陶希圣做过汪精卫的宣传部长,以汉好名,为人阴险外露,他拉拢我入国民党不成,最后把我请走了,请走后还写文章骂我,实在卑鄙。我被陶希圣请走后,另一国民党大员张其陶对人说:"人弃我取,我想请李敖到我这边来。"当有人转达这一好意后,我表示:"我已经后悔去陶希圣那边了,我再也不要跟他们有任何干系了。"虽然此事息于未萌,我也从不认识张其昀,也没见过此人,我倒觉得他不无知人之量。
我进文献会时,已投稿《文星》;到文献会后,与文星关系愈来愈近;离文献会后,索性全部文星了。跟文星合作,首先改变了我的"经济结构",当文星老板萧孟能把第一批写书稿赏一万元交到我手的时候,我真是开了洋荤-我有生以来,从来手中没有握过这么大的数目,当然我看过一万块钱是什么模样,但那是在银行,钱是别人的,这回可是自己的,感觉完全不同。与文星合作,虽然最后成为"魔鬼终结者",但不论自己怎么"声名狼藉"、怎么得、怎么失,在经济上,我却从此走向"有一点钱"的不归路,我终于逐渐摆脱了穷困的岁月,"一钱难倒英雄汉"的日子,对我终于远去。文星结束时,我有了一户三十二坪的公寓房子,这是我生命中的大事,-从二十六岁时还向朋友李士振借钱二百二十元付房租做房客,到三十岁时迁人自己价值十二万的"国泰信义公寓"做寓公,当然对我是大事。我心里至今感谢萧孟能,虽然这是我劳心劳力冒险犯难所应得,但有此机缘,不能不说和他有关。一一笑以蔽之:恩怨情仇何足数,能数的,起自一万元最具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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