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说她接下来要去的人家在镇上的平房区。那里住的大多是穷人,房子一家连着一家。我很肯定我们一定得开车才能到得了,但我还没有来得及问,门铃就响了。
“去看看是谁,查理,好吗?”妈妈一边说,一边把碟子放进水槽。
我有些犹豫。我不想去开门,也不想接电话。但妈妈又催促起来:“查理?能帮我去开一下门吗?”我只得站起来,慢慢向门口走去。
我告诉自己,不会有事的。去开门吧。但就在手摸到门把手的那一刻,我感到背后有一个瞬间的爆炸,一道光,一个男人的声音,和我在罗丝家的电话上听到的是同一个声音。那个声音在喊叫。
“查尔斯•贝奈特!我是警察!”
那声音感觉像暴风,离我那么近,好像几乎可以碰到。
“能听见我吗,查尔斯?我是警察!”
我踉跄退后几步,用手捂住脸。那道光不见了。风停了。我只听到自己粗粗的喘气声。我转头看了一眼妈妈。她还在水槽边上站着;我刚才所经历的一切,或许只是我头脑里的幻想。
我愣了几秒,长长吸了三口气,然后小心翼翼的转动了门把手。我低下头,以为站在门口的会是一个朝我喊叫的警察。不知道为什么,在我的想象中,来抓我的会是个年轻的警察。
但当我抬眼看时,看到的却是一个戴眼镜的黑人老太太。她的眼镜上拴着链子,头发乱糟糟的,手里还有一支没有吸完的香烟。
“是你吗?鸡仔仔,”她说。“哇,看看你,长得有多大了。”
那时候,我们都叫她泰尔玛小姐。她是帮我们打扫屋子的。她瘦瘦的,肩膀窄窄的,脸上挂着大大的笑容,性格直爽。她的头发染成了棕红色。她总是在吸烟。她把“幸运”牌香烟放在她胸前的口袋里,像男人一样。虽然在阿尔巴马出生长大,她不知怎么就到了椒谷镇。那是五十年代末期,住的镇上这一边的人家都雇佣像她这样的人。人们或是叫她们“做家政”的,或是更直接一点,称呼她们为“女佣”。我爸爸总是在星期六早上,到哈德特咖啡馆边上的公共汽车站去接她。送她到家后,他会先把工钱给她。钱总是被折起来,垂着手从屁股的部位悄悄塞给她,好像两个人都不应该提及钞票这回事情。然后,爸爸就领着我们去打棒球,而她就在家里干上一整天家务活。等我们回来的时候,我的房间总是已经一尘不染,尽管我并不喜欢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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