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从餐厅的窗户射进来,照亮了房间里的硬木地板。我们在那儿已经谈了近两个小时了。常有电话打来,莫里让他的助手康尼去接。她把所有打电话来的人的名字记录在莫里那本黑封面的小登记簿上:朋友,默念师,讨论小组,想为某本杂志给他拍照的摄影师。显然,我不是唯一有兴趣访问他的人——“夜线”节目使他成了名人——但我还是对他有那么多的朋友而感到惊讶,甚至还有些忌妒。我回想起大学时那些围着我转的“哥们”,他们如今在哪里呢?
"你知道,米奇,因为我是个快死的人,所以人们才对我感兴趣。”
你一直是个有趣的人。
"啊,”莫里笑了。“你真好。”
不,我并不好,我心里在想。
"原因在于,”他说,“人们把我视为一座桥梁。我不像以前那样活着,但我又没有死……我类似于……介于两者之间。”
他咳嗽起来,随后又恢复了笑容,“我已经踏上了最后的旅程——人们要我告诉他们该怎样打点行装。”
电话铃又响了。
"莫里,你能接吗?”康尼问。
"我正在接待我的老朋友,”他说,“请他们待会儿再打来。”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待我这么热情。我几乎已经与十六年前离开了他的那个有出息的学生判若两人。如果没有“夜线”节目,莫里也许到死也不会再见到我。对此我没有任何正儿八经的理由,除了人人现在都会找的借口。我一心一意关心着自己的生活。我很忙。
我怎么啦?我问自己。莫里尖细、嘶哑的嗓音又把我带回到了大学时代。我那时视有钱为罪恶,衬衫加领带在我眼里简直如同枷锁,没有自由、貌似充实的生活——骑着摩托。沐着清风,游逛巴黎的街市或西藏的山峦——并不是有意义的生活。可我现在怎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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