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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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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举上述饰物还说明不了什么问题,必须描绘出贡当松如何善于使这些饰物具有一副自命不凡的姿态才行。在衣服的领子上,在新上油的张着口的皮靴上,有一种难以形容的精心卖弄的味道。总之,为了让人隐约看清这个色调如此不同的混合体,一个有头脑的人通过贡当松的这副外表就能明白,他不是密探便是窃贼。这身破衣烂衫不但不能引人发笑,而且会叫人吓得发抖。一个善于观察的人看到他这身服饰后,会这样自言自语:“这是一个卑鄙下流的家伙,他喝酒,赌博,于坏事,不过他不喝醉,不搞鬼,他既不是盗贼,也不是杀人犯。”在没有想到密探这个字之前,实在难以确定贡当松的身份。

这个人干过很多知名和不知名的行业。苍白嘴唇上乖巧的微笑,暗绿色眼睛不停地眨巴,塌鼻子上小小的怪相,都说明他不乏智慧。他的面孔像一块白铁皮,他的灵魂大概也跟面孔一样。因此,他的面部表情与其说是内心活动的体现,不如说是出于礼节而强装的鬼脸。如果说他不总是叫人发笑,那就是叫人害怕。在巴黎这个沸腾的大池里,一切都在发酵,贡当松便是这池中翻滚上来的泡沫里最奇妙的产品之一。他自吹豁达,常常毫不伤感地说:“我有高超的才情,但却用不上,所以就像一个蠢人!”他并不责怪别人,而是自怨自艾。比贡当松的怨恨更少的侦探,你还能找到几个?

“时机在跟我们作对,”他反复对上司这样说,“我们本可以成为水晶,而却一直是沙粒。就是这么回事。”他在服饰上表现的恬不知耻具有某种含义。他对作客时的着装,并不比演员对自己的着装更为重视。他擅长乔装改扮,他本应给弗雷德里克·勒梅特尔◎上上课,因为必要时他就可以变作花花公子了。他年轻时可能属于放荡不羁的租小屋◎的集团。他对司法警察极其厌恶,因为帝国时代他曾在富歇◎手下干过警察,他当时把富歇看作伟人。警务部被取消后,他万不得已于起商业巡捕来。他的出名的办事能力和精明手腕使他成了商业警察局的得力工具。政治警察局那些陌生的头目把他的名字写进了他们的名单。贡当松和他的同伴们一样;只不过是一出戏的配角,在政治案件中,主要角色是他们的上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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