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丁·伊甸从海上一回来便怀着情人的相思回到加利福尼亚。当初他花光了自己的积蓄后便上了那艘寻宝船做水手。八个月的寻宝活动失败,探宝队在所罗门群岛解散了。船员们在澳大利亚领了工资散了伙,马丁立即坐上一艘远洋轮回到了旧金山。那八个月不但让他挣到了钱可以在岸上再过几周,而且让他做了许多功课和研究工作。
他具有学者的心灵,在学习能力背后还有他那不屈不挠的天性和他对露丝的爱。他带上了语法书,翻来覆去地读,直读到他那不知疲倦的头脑把它弄了个滚瓜烂熟。他注意到伙伴们蹩脚的语法,便刻意改正他们话语中的粗率不文之处,以求进步。他发现自己的耳朵敏感了,培养出了一条语法神经,不由得满心欢喜。他听见双重否定就刺耳,但是由于缺少实践,那刺耳的东西偏偏又常从自己的嘴里溜出。他的舌头还没能迅速掌握新的技巧。
反复读完了语法他又拿起字典每天为自己增加二十个单词。他发现这任务不轻松。无论在掌舵或是腔望时他都坚持一遍又一遍地复习他越来越多的单词的发音和定义,直记到自己昏昏欲睡。为了让舌头习惯于露丝那种语言,他总低声重复着某些句型及其变化:用never引起的倒装句,用if…were表示的虚拟语态,和those t hings…之类。读and和-ing要把d和g交代清楚。他练习了无数遍。令他意外的是他说出的英语竟比官员们和出资探宝的冒险家先生们还要纯粹正确了。
船长是个视力昏督的挪威人,不知怎么有一套莎士比亚全集,却从来不读。马丁便帮他洗衣服,好叫他同意借阅那些宝贵的书。有一段时间他读得如醉如痴。好些他喜爱的段落几乎毫不费力便印入了他的脑子。整个世界也似乎纳入了伊丽莎白时代的悲剧和喜剧的模式里。连他思考问题也用起了素体诗。①这却训练了他的耳朵,使他读起典雅英语来有精微的欣赏能力,同时也把许多古老和过时的东西引进了他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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