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坐在桌旁早餐,他除了时常彻夜不眠之外,早晨总是起得很晚的。我站在壁炉前的小地毯上,拿起了昨晚那位客人遗忘的手杖。这是一根很精致而又沉重的手杖,顶端有个疙疸;这种木料产于槟榔屿,名叫槟榔子木。紧挨顶端的下面是一圈很宽的银箍,宽度约有一英寸。上刻“送给皇家外科医学院学士杰姆士·摩梯末,C.C.H.的朋友们赠”,还刻有“一八八四年”。这不过是一根旧式的私人医生所常用的那种既庄重、坚固而又实用的手杖。
“啊,华生,你对它的看法怎么样?”
福尔摩斯正背对着我坐在那里,我原以为我摆弄手杖的事并没有叫他发觉呢。
“你怎么知道我在干什么呢?我想你的后脑勺儿上一定长了眼睛了吧。”
“至少我的眼前放着一把擦得很亮的镀银咖啡壶。”他说,“可是,华生,告诉我,你对咱们这位客人的手杖怎样看呢?遗憾的是咱们没有遇到他,对他此来的目的也一无所知,因此,这件意外的纪念品就变得更重要了。在你把它仔细地察看过以后,把这个人给我形容一番吧。”
“我想,”我尽量沿用着我这位伙伴的推理方法说,“从认识他的人们送给他这件用来表示敬意的纪念品来看,摩梯末医生是一位功成名就、年岁较大的医学界人士,并且很受人尊敬。”
“好哇!”福尔摩斯说:“好极了!”
“我还认为,他很可能是一位在乡村行医的医生,出诊时多半是步行的。”
“为什么呢?”
“因为这根手杖原来虽很漂亮,可是,已经磕碰得很厉害了,很难想象一位在城里行医的医生还肯拿着它。下端所装的厚铁包头已经磨损得很厉害了,因此,显然他曾用它走过很多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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