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骨子里的文人气。他的同时代人不用“gentleman”来描述他,虽然他在“绅士”的故乡剑桥大学拿过学位,又长期悠游于最重礼仪的外交界。更贴切的形容是“名士”———雅到与王室、首相相提并论者,乃名士;俗到与顽童骂架者,亦名士。
名士习惯于“见大人,则藐之”。当“驻美大使”,他对朋友说:“见了艾森豪(美国总统),心理上把他看成是大兵,与肯尼迪(美国总统)晤谈时,心想他不过是一个花花公子、一个有钱的小开而已。”
从前的学生祝贺他荣膺“驻美大使”,他一笑,俯耳低声说:“别提了,是赔本儿生意!”
朱自清日记里提到叶公超,形容他“喜怒无常、狂狷耿介。和他相处,如同喝一杯醇酒,吃一碟辣椒……”
在上世纪30年代那段文人自由的岁月里,朋友们总是习惯“深埋进叶教授家舒适的沙发(清华最舒适的沙发),呷着叶教授家著名的普洱茶,听任叶教授把他有趣的谈话不受节制地一直讲下去”,他的谈话“涉及太阳底下的一切,外加太阳之上的一些———百科全书的全部范围”。
然而也有朋友尝过辣椒的滋味。一次叶公超与友人谈起某某英国诗人,叶取出其人诗集,翻出几首代表作,要友人读,说读过之后再讨论。友人倦极,抛卷而眠。叶公超竟大怒,顺手捡起一本大书投掷过去。友人虽未头破血出,却也大惊失色。
叶公超晚年幽居台湾,以书画排遣寂寞,“怒写竹,喜写兰”,只是,写竹多于写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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