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郑极不放心!不放心丁一山。因为一山是梦莲的未婚夫。虽然是佃户,在情义上他却和王举人是老朋友。他特别喜爱梦莲。一来,她本人就可爱;二来,她是王举人的独女。王举人有过三四个儿女,都不幸而夭折;只有梦莲,在提心吊胆的抚养中,长大起来。她是王举人的掌上明珠,而老郑也就永远把她捧在手心上!无论他有什么一点“宝贝”,象是头一个成熟了的鲜玉米,或是两条还顶着黄花的嫩黄瓜,他都极小心的摘下来,用他的最干净,几乎是专为这种事儿预备的白花蓝布大手绢,象裹起珍珠与玉钗那么慎重的包好,给梦莲送了去。
五十多岁了,老郑除了眼睛有点迎风流泪,身上没有一点别的毛病。作活,走路,都和年轻的人一样,或者比他们还更泼辣一些。矮个子,大腮帮,全身的肌肉都一疙疸一块的象些个枣木榔头,腮下稀稀疏疏的一部半长的须,已经半白;在思索事情,或得意的时候,他便用那短棒锤似的手指拇狠狠的擦摸胡须,连腮上都擦红了。而后,象嚼着一半个米粒似的,嘴唇并得很紧,而腮上微动。在看到梦莲的时候,他腮上动得特别厉害;他没有什么合适的话足以表示出对她的喜爱,只好这么不言不语的透出爱她的心意来。
从梦莲幼年直到现在,老郑老叫她“莲姑娘”,而不称“小姐”。梦莲也知趣,永远没喊过老郑。他永远是她的“松叔叔”。在她小时候,她管他叫作“松树叔叔”,因为他住在松林里。长大了,她把“松树”的“树”字减去,而他就成了“松叔叔”。每逢在莲姑娘叫过几声松叔叔之后,老郑便用各种亲热的音调给她说些松林里虫鸟的故事。他的嘴笨,说不好,说着说着,就停顿下来,而眼睛虽然没有迎风,也流下了泪,一种快活的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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