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半解放”呢?没有什么科学的定义。只是我个人的感觉而已。
集中批斗之后,时令已经走过了一九六八年,进入了一九六九年。在这一年的旧历元旦前,系革委会突然通知我,可以回家了。送我(这次恐怕不好再说“押解”了)回家的,就是上面提到的那一个“小炉匠”。此时我家的那一间大房间久已被封了门。全家挤住在一间九平米的小屋里。据家里两位老太太告诉我,其间曾有一个学生拿着抄走了的房门钥匙,带着一个女人,在那间被查封了的大屋子里,鬼混了相当长一段时间,睡在我的床上,用我们的煤气做饭。他们威胁两位老太太说:“不许声扬!”否则将有极其严重的后果。现在“小炉匠”就拿着那一把钥匙,开了门,让我睡在里面。我离开自己的床已经有八九个月了。
我此时在高兴之中又满怀忧虑。我头上还顶着一摞帽子,自己的前途仍然渺茫。每月只能拿到那一点钱,吃饭也不够。我记得后来增加了点钱,数目和时间都想不起来了。外来的压力还是有的。有一天我无意中听到楼下一个家属委员会的什么“连长”的老头子(他自己据说是国民党的兵痞)高声昭告全楼:“季羡林放回来了。大家都要注意他呀!”这大概是“上面”打的招呼。我听了没有吃惊,这种事情对我可以说是习以为常了。但是,心里仍然难免有点别扭,知道自己被判“群众监督”了。我仿佛成了瘟神或爱滋病的患者,没有人敢接触了。
即使没有人告诉我,毋宁说是提醒我这种情况,我这人已经有点反常。走路抬头,仍不习惯。进商店买东西,像是一个白痴,不知道说什么好。我不敢叫售货员“同志”,我怎么敢是他们的“同志”呢?不叫“同志”又叫什么呢?叫“小姐”,称“先生”,实有所不妥。什么都不叫,更有所不安。结果是口嗫嚅而欲言,足趑趄而不前,一副六神无主、四体失灵的狼狈相,我自己都觉得十分难堪。我已经成了一个老年痴呆症的患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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