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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先是喜欢写作,然后赚到了钱(代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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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谈斯蒂芬·金的创作生涯

傅月庵

斯蒂芬·金始终焦虑着,自从他发现自己爱上写作这件事之后。

一九五四年,七岁的他,因病休学在家,整天躺在床上看漫画。在母亲的鼓舞下,他创作了一个四页长的魔法动物故事,获得母亲所赏赐的一块美金稿费。他自觉人生就此开启了一扇“可能”的大门,但,焦虑也随之开始了。

不同的人生阶段里,这种关于写作的焦虑,以着不同的面貌出现。“退稿”当然是其中一种,但不严重。对于一个以写作为乐的十四岁少年而言,墙上悬挂退稿的钉子因无法负荷重量而掉了下来,充其量换一根更长一点的就是了。类如“写得很好,但不适合我们。你很有才华,再加把劲吧!”的退稿注语,则让他大受鼓舞,深感希望无穷,前途无限。

一生最爱是恐怖

真正让人焦虑的是,他自小就对公认有助于“精神向上提升”的优良课外读物诸如《白雪公主》、《安博公爵》……无甚反应,吸引他废寝忘食钻读、赶场的书籍和电影,几无例外都是关于火星人、吸血鬼、僵尸、盗墓者、活死人、蛇发魔女、开膛手杰克……这种直到今天还是被教育人士视为“儿童不宜”的“低劣”创作,并且越血腥、越恐怖、越能让他感到兴奋满足。写作反映人生,你读了些什么、想了些什么,动之于心,很自然形诸于笔,尤其对于中学八年级生而言。

一九六一年某月的某一天,斯蒂芬·金把他所看到、自认为精彩无比的彩色恐怖片《陷阱与钟摆》(The Pitand the Pendulum)改写成小说,自编自印,带到学校去兜售,一个上午便卖了三十六本,现赚九块钱,成了他的“第一本畅销书”,也让他这个穷苦人家的小孩大受鼓舞,深感“钱”途有望,更多零用钱终于不是梦。下午两点钟,他被叫到校长室,校长要他把钱退还同学,还训了他一顿:“我真搞不懂,斯蒂芬,你明明有才华,却为什么老爱写这些垃圾东西,白白糟蹋天分呢?”斯蒂芬·金羞愧地遵命退钱,却不认输。那年暑假,他又自写自编自印了个《外星人入侵》的故事,大卖一场。然而,赚足了零用钱的他,内心还是感到羞愧,耳边不停浮现校长的话:为何要糟蹋天分?为何要浪费时间?为何要写这些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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