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十五,正午。阳光灿烂。陆小凤从金鱼胡同里走出来,沿着虽古老却繁华的街道大步前行,虽然又是通宵未睡,他看来还是精力充沛,神气得很。
街道上红男绿女来来往往,两旁的大小店铺生意兴隆,他虽然已惹上了一身麻烦,心情还是很愉快。因为他喜欢人。
他喜欢女人,喜欢孩子,喜欢朋友,对全人类他都有一颗永远充满了热爱的心。大多数人也都很喜欢他。他身上穿的衣服虽然已有点脏了,可是眼睛依然发亮,腰杆还是笔挺,从十四岁到四十岁的女人,看见他时,还是不免要偷偷的多看两眼。
本来系在他腰上的缎带,现在他都已解下来,搭在肩上。六条缎带他已送出去两条,一条给了老实和尚,一条给了唐天纵。
现在他只希望能将剩下来的这四个烫手的热山芋赶快送出去,惟一的问题是,他还没有选择好对象。
前面有个耍猴戏的人,已敲起了锣,孩子们立刻围了上去。
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拄着根拐杖,蹒跚着从一家药材铺里走出来,险些被两个孩子撞倒。
陆小凤立刻赶过去扶住了他,微笑道:“老先生好走。”
白发老人弯着腰,喘息着,忽然抬头向陆小凤挤了挤眼睛,伸了伸舌头,做了个鬼脸。
陆小凤吃了一惊。他什么怪事都见过,倒还没有看见过老头子朝他做鬼脸的。
等到他看清楚这老头子的一双眼睛时,他又几乎忍不住要叫了起来。
司空摘星!这老头子原来是偷遍天下无敌手的“偷王之王”扮成的。
陆小凤虽然没叫出来,手里却用了点力,狠狠在他膀子上捏了一下子,压低声音道:“好小子,你怎么也来了?”
司空摘星道:“连你这坏小子都来了,我这好小子为什么不能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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