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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回 食尸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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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在盘旋,盘旋在艳蓝的穹苍下,在等着食他的尸。

他还没有死。

他也想吃这只鹰。

他们都同样饥饿,饿得要命。

在生存已受到威胁时,在这种威胁已到达某种极限时,一个人和一只鹰并没有什么分别,同样都会为了保全自己而伤害别人。

他很想跃起去抓这只鹰,很想找个石块将这只鹰击落,平时这都是轻而易举的事,可是现在他已精疲力竭,连手都很难抬起来。

他已经快死了。

江湖中的朋友如果知道他已经快死了,一定有很多人会觉得很惊奇,很悲伤,很惋惜,一定也有很多人会觉得很愉快。

他姓方,叫方伟,大家通常都叫他“小方”,要命的小方。

有时连他自己都觉得自己实在是个很要命的人,奇怪得要命。

他已经在这块没有水,没有生命的干旱大地上挣扎着行走了十几天,他的粮食和水都已在那次风暴中遗失。

现在他身上只剩下了一柄三尺七寸长的剑,和一条三寸七分长的伤口,惟一陪伴在他身旁的,只有“赤犬”。

“赤犬”是一匹马,是马啸峰送给他的。

马啸峰是关东落日马场的主人,对于马,远比浪子对女人还有研究,就算是一匹最顽劣的野马,到了他手里,也会被训练成良驹。

他送给朋友的都是好马,可是现在连这匹万中选一的好马都已经快倒下去了。

小方轻轻拍着它的背,干裂的嘴角居然仿佛还带着微笑。

“你不能死,我也不能死,我们连老婆都还没有娶到,怎么能死?”

烈日如火焰,大地如洪炉,所有生命都已烤焦了。几百里之内,都看不见人踪。

但是他忽然发现有个人在后面跟着他。

他并没有看见这个人,也没有听到这个人的脚步声,但是他可以感觉得到,一种野兽般奇异而灵敏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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