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年的夏天,那时我还只是一个十岁大的小男孩,父亲经不住我一再苦苦哀求,只好让步,同意送给我一只属于我自己的狗。父亲驾驶着那辆家庭旅行车,将我载到了密西根乡间的一个农场,这个农场是由一位性格大大咧咧的女人及其年迈的母亲一同经营的。该农场仅仅出产一种产品——狗,大小、形态、年龄以及脾性都各异的狗。这些狗仅仅只有两个共同点:每只狗都是血统不明的杂交品种;每只狗都可以免费送给一个和善的家庭。我们正身处这样一个杂种狗的大农场之中。
“现在,慢慢挑选吧,儿子。”父亲说道,“你今天的决定,将在未来的许多年里一直陪伴着你。”
我很快决定年老的狗是其他慈善人士的选择,于是便立即跑向了装有小狗的笼子。“你需要挑选一只不太胆怯的狗,”父亲指导我说,“试着摇晃一下笼子,让笼子发出嘎嘎声,然后看看有哪些狗不会害怕。”
我抓住由链条联结起来的笼子门,然后猛拉一阵,使其发出了很大的金属碰撞声。大约有十二只小狗开始摇晃着往后退缩,纷纷跌倒下来,一只摞在另一只的上面,成了一堆扭动着的皮毛。只有一只小狗仍然站立着。这只狗是金黄色的,胸部有一块耀眼的白色,他用身体撞向笼门,毫不惧怕地狂吠着。他跳了起来,兴奋地透过栅栏舔着我的手指。当我看到他的第一眼,我便爱上了他。
我把他装进一个纸箱子里带回了家,并且给他起了一个名字,叫做肖恩。肖恩对于一只小狗来说是一个挺不错的名字。他毫不费力地就掌握了我教给他的每一个命令动作,而且很自然地就能做得很好。我可以放一块面包皮在地上,而肖恩则不会去碰它,直到我说“Ok”。当我叫他的时候,他便会来到我的身旁。我们可以让他晚上独自外出,因为我们知道他巡视完之后便会回来的。我们还可以将他单独留在屋子里好几个钟头,虽然我们并不会经常这样做,因为我们相信他不会在房子里面大小便或者打碎什么东西。他跟汽车赛跑,但不会去追赶它们。他走在我旁边而颈脖无需拴上项圈。他能够潜入到湖底,等他露出湖面的时候,口里常常衔着石子,而这些石头因为太大,所以往往会弄伤他的下颚。他最喜欢的事情,便是坐在飞驰的汽车里兜风,在家庭旅行的路途中,他会安静地和我一起待在后座,心满意足地用几个小时来凝视着窗外飞驰而过的世界。或许最好的事情便是,我训练他学会了用邻居家的狗拉小雪橇拖着我,而我则坐在我的自行车上。这无疑使我成为了朋友们羡慕的对象。他从来没有一次让我陷入到危险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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