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海关——《红字》前言-1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

这事说来有点蹊跷,尽管我不喜欢坐在炉边与朋友谈论太多有关我自己的生平逸事,但是我一生中竟有过两次想把自己的经历写成自传公诸于众的冲动。第一次①是在三四年前,当时在一本书里给读者描写了我住在一座"古屋"里,过着幽静孤寂的生活情景。那样做实无必要,无情可原,无论宽宏大量的读者还是爱挑剔的作者都难以想象出任何实际的理由。现在这次,同上次一样,出乎意料,我非常高兴逮住了一两位听众,于是我再次抓住他们不放,谈论起我在海关的三年经历。虽然《教区司铎》②这种自吹自擂的榜样不再被人仿效,然而,事实似乎是这样:在作者把书稿公诸于众时,他与之交谈的不是众多把他的书弃之一边的人,或是从不触摸该书的人,而是为数不多的知音读者,他们甚至比他的大多数同学或终生好友更了解他。确实,有些作者走得更远,沉耽于揭示自己内心深处的东西,把本来只适合于讲给个别知心好友听的东西都写出来,仿佛这本印出来的书,一旦在市面上广为流传,肯定会找到与作者自己个性不相同的部分,通过交流,圆满完成他生活的周期。然而,把一切都说出来,即令说得很客观,也很难正派得体。但是,由于除非说话人与听者之间保持某种真诚的关系,否则说的内容必然是呆板的,表达起来也必然是生硬的,因此,有情可原,说话人把听众想象成一个朋友,一个善解人意的朋友,当然未必是莫逆之交。有了这种亲近感,人性中含蓄保留的一面化解了,我们便会侃侃而谈,讲述我们周围的事物,甚至我们自身的情况。不过,即令此时,我们仍然要把内心深处的"我"置于面纱后面。我认为,作者按这个程度,在这个范围之内,是可以谈论自己的经历的,这样既不会侵犯读者的权利,也无损于作者本人的权利。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网页】or【关闭小说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使用【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并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网络。

收藏网址:www.dd123.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