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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维持会第三号报告(提交新泽西州大西洋城病态行为者第四届年会的报告摘录,发表于《美国变态行为杂志》和《病态颅骨学》第LVII期,2335-2363页,1978年2月)
综述:根据我们调查对象的陈述以及后来一系列对其陈述进行佐证的报告,努德尔曼先生经历了地铁站内的一场混战之后被交通警察和周围行人所抓获,接下来他发现自已被关进了拘留所。最初他被指控犯有一切不端和严重犯罪行为(三级抢劫罪,非法占有盗得财物罪,为非作歹、四处流浪与闲逛罪,还有拒捕罪),根据同样线索,努德尔曼已成为警方紧张追查的目标,有待确定他在多大程度上卷入了最近在纽约地铁系统连续发生的武装抢劫案件,这些案件的犯罪者为一年轻人,相貌与他吻合。
我们的调查对象被当场抓获时,手中仍然握着那个证据;那是他被怀疑所犯一系列案件中的一次的证据(一个仿皮钱包,它属于一个叫阿尔伯特?马尔克斯的人,他住在布朗克斯的塞支维克街),甚至在警察的监管之下我们的对象依然激烈地抗议对他的拘捕,在足以证明他不是无辜者的铁证面前,他仍坚持要求公正,而他面对的是只重证据不信托词的法律制度。
然而此报告的目的不是为了阐述在警方控制下我们的调查对象所经受的痛苦,而是为了判断努德尔曼先生为何对拘捕表现得如此困惑和失去理智。
在对这一表象提出假设看法之前,有两个使我们感到互相矛盾的问题需要考虑。仅仅在他成为扒手的见证人之前几分钟,他本人还在一家面包房前寻找机会呢。在看见扒手偷了钱包之后他没有表现出愤慨(像后来马尔克斯恰到好处地表现的那样),而是决定向那个嫌疑犯进行“说教”,劝导他改邪归正去追求人的美德。还有,我们这位逃跑的对象也太傻了点,不仅被他那条宽松的裤腿绊倒影响了逃跑,而且明明发现了自动扶梯飞速运动的履带还偏偏冒险朝它靠近。再有,他怎么会那么粗心大意始终紧紧攥着那个使他受牵连的皮夹不放,直到警察把他扭住从他紧握的手里头抠出来呢?那可是他犯罪的铁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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