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三九年,纽约城是戏剧界的圣地。大萧条已经过去。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曾许诺说,什么也不可怕,只有恐惧本身才是可怕的,美国将成为地球上最繁荣的国家。实际情况也如此。每个人手里都有钱花。百老汇一下就有三十种剧目在演出,而且每一个剧目都很轰动。
托比到达纽约时,口袋里只有他妈妈给的一百美圆。但托比坚信他会发家的,他会成名的。到那时他要把他的妈妈接来,一起住在一间漂亮的顶楼房间里。她每天晚上都可以到剧场去看观众为他鼓掌叫好。而眼前,他必须找一个工作。他到百老汇各家剧院的舞台门口,对人家讲,他在业余比赛中怎样取胜以及他有多么大的才能。但人家都把他推了出来,不予理睬。在托比四处找工作的那段时间里,他常常偷偷溜进剧场和夜总会,观看一流表演家的表演,尤其那些喜剧演员的表演。他观看了本·布鲁、约·刘易斯和弗兰克·菲伊的表演。托比知道,总有一天,他会超过所有这些人。
他的钱用完了。他找到了一个洗碗的工作,每个星期天的早晨,他都打电话给他的母亲,那时电话费还比较便宜,他母亲告诉他,由于他的逃跑而掀起的轩然大波。
“你应该看看他们,”他母亲说,“那个警察每天晚上都要坐着他的那辆警车到这里来一趟。他们进来时的那股架势,别人会以为我们都是土匪。他一再追问,你究竟到哪里去了。”
“您怎么回答的?”托比焦急地问。
“实话实说,就像贼一样在当天晚上就跑掉了。如果我能抓住你的话,我就要亲自扭断你的脖子。”
托比一阵大笑。
到了夏天,托比设法找到一个工作,做一个魔术师的助手。这位魔术师有一双圆溜溜的眼睛,一看就知道是个没有什么本事的江湖佬。他表演魔术时,用的名字是大梅林。他们在卡茨基尔山里一些二流旅馆中表演,托比的主要工作是把一些沉甸甸的常备道具,从梅林的车上搬下来,然后再装上去,看管一些活道具——六只白兔、三只金丝雀和两只仓鼠。由于梅林害怕这些道具“被吃掉”,托比不得不和它们同住在一起。住的屋子就像橱柜那么大。而且,在托比的记忆中,整个夏季都是在一种恶臭中度过的。搬抬沉重的箱笼已很吃力,箱笼还带有变戏法用的夹层和底卸,那些“活道具”往往会乘机逃跑。这时托比就要不停地追这个、捕那个,累得他精疲力尽。他经常处于一种非常疲惫、寂寞与失意之中。有时候,他坐在那里,盯着那座肮脏的小屋,竟然不明白他自己到底到这里来干什么。而这种生活又怎样能使他从事表演行业。于是,他开始对着镜子练习他模仿来的那些动作,而他的观众就是梅林的那些有臭味的小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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