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就组织上说,这是个理想的小家庭:一夫一妇和一个三岁的小男孩。不过,“理想的”或者不仅是立在组织简单上,那么这小家庭可就不能完全象个小乐园,而也得分担着尘世上的那些苦痛与不安了。
由这小家庭所发出的声响,我们就可以判断,它的发展似乎有点畸形,而我们也晓得,失去平衡的必将跌倒,就是一个家庭也非例外。
在这里,我们只听见那位太太吵叫,而那位先生仿佛是个哑巴。我们善意的来推测,这位先生的闭口不响,一定具有要维持和平的苦心和盼望。可是,人与人之间是多么不易谅解呢;他不出声,她就越发闹气:“你说话呀!说呀!怎么啦?你哑巴了?好吧,冲你这么死不开口,就得离婚!离婚!”
是的,范彩珠——那小家庭的女性独裁者——是懂得世界上有离婚这件事的,谁知道离婚这件事,假若实际的去作,都有什么手续与意义呢,反正她觉得这两字很有些力量,说出来既不蠢野,又足以使丈夫多少着点急。她,头发烫得那么细腻,真正一九三七的飞机式,脸上是那么香润;圆圆的胳臂,高高的乳房,衣服是那么讲究抱身;她要说句离婚,他怎能不着急呢?当吵闹一阵之后,她对着衣镜端详自己,觉得正象个电影明星。虽然并不十分厌恶她的丈夫——他长得很英俊,心眼很忠厚——可是到底她应当常常发脾气,似乎只有教他难堪才足以减少她自己的委屈。他的确不坏,可是“不坏”并不就是“都好”,他一月才能挣二百块钱!不错,这二百元是全数交给她,而后她再推测着他的需要给他三块五块的;可是凭她的脸,她的胳臂,她的乳,她的脚,难道就能在二百元以下充分的把美都表现出来么?况且,越是因为美而窘,便越须撑起架子,看电影去即使可以买二等票,因为是坐在黑暗之中,可是听戏去便非包厢不可了——绝对不能将就!啊,这二百元的运用,与一切家事,交际,脸面的维持——在二百元之内要调动得灵活漂亮,是多么困难恼人的事!特别是对她自己,太难了!连该花在男人与小孩身上的都借来用在自己身上,还是不能不拿搀了麻的丝袜当作纯丝袜子穿!连被褥都舍不得按时拆洗,还是不能回回看电影去都叫小汽车,而得有时候坐那破烂,使人想落泪的胶皮车!是的,老范不错,不挑吃不挑喝的怪老实,可是,只能挣二百元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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