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分我有打碎一个玻璃杯子成 默
成 默
我承认不该这么早就开始怀念他们,因为他们都还年轻。
——题记
夜里两点我突然想起了成默——我的吉他师傅。我已经很久没有想起他了。五年前我认识的成默穿白衣蓝裤,自称南京人。而现在我突然想起,他也许不是南京人,而成默也很有可能不是他真实的名字。
我认识他因为他是我朋友的男友,当然还因为他是一个吉他手(在还没有开始上大学之前,我以为等到可以恋爱的时候,我一定会和一个吉他手堕入爱河的)。后来他告诉我说其实一开始他并不喜欢我或者是根本就没有在意我。也难怪,任何一个男子都不会注意一个多少有些普通有些乖张的女孩,更何况我还是一个在别人热恋的时候很讨嫌的不识趣的小尾巴,我浑然不觉地和他们一起四处闲逛,一起做饭,一起在冬天生炉子,挤在一张床上睡觉。后来他在黄庄的一个地下室的琴行里看店,没有工资,只是住在地下室里,每天两顿油水很少的饭而已。而我便时常逃课去他的店里,学琴,唱歌,写作业。他带着我听那些打口的带子:Led Zeppelin,Nirvana,Rolling Stone,等等。那时为了给饭卡加钱我还站在海淀图书城卖打口带。我记得我是卖口带的惟一的女孩子。我和他们一起站在冬天的风里,头发凌乱,脸色苍白,一听到警察来了就玩命地跑。
渐渐地我跟着他一起在酒吧里干唱歌的活(如果你回想起几年前酒吧里一个既不好看唱歌也不好听的女孩,那一定是我)。每写完一首歌,我都会弹着琴唱给他听——他是惟一的听众。当时我并没有想到这为我以后成为一个乐队的主唱埋下了不可或缺的伏笔。他说,你唱歌不好听,真的不好听,不过,他停顿了一下说,我挺喜欢的。于是我就知道了自己唱歌并不好听,我唱了很多年还是不好听,声音极其单薄,没有人觉得它动听。称赞我的毕竟只是零星的几个人,而且包括一些老外,我一贯认为老外是没有什么文化的,所以私下里觉得这些评价不见得可靠,然而它对于我那点可怜的虚荣心却也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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