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
无可挽回,我先走啦。
我完全搞不懂自己为什么必须活下去。
只有想活下去的人,活下去才对。
人有生存的权力,同样也应该拥有死的权力。
我这种想法并无什么新意,只是人们不敢直截了当地把如此平常且起码的事情说出来而已。
想活下去的人,无论做什么都应该顽强地活下去。这是件了不起的事,其中肯定也包含有所谓人的荣誉吧。但我认为死也不是罪过。
我,我这棵草,在这个世界的阳光和空气中是难以活下去的。要活下去好像还欠缺点什么,是不够的。能活到现在,我已竭尽了全力。
进入高中以后,我第一次与和培养我的阶级完全不同的阶级培养出来的朋友交往,他们是坚强、茁壮成长的草。为了不被他们的气势所压垮,我使用麻醉药,近似疯狂地抵抗。当兵以后,在军队中作为生存的最后手段,我依然使用鸦片。姐姐大概不会理解我这种心情吧!
我想当一个粗俗卑微的人。我想变得坚强,不,变得粗暴。我觉得这是能成为所谓民众之友的唯一道路。仅仅靠酒是怎么也办不到的。必须始终维持一种头晕目眩感。为此,除了麻药别无他法。我不得不忘掉家庭,不得不反抗父亲的血统,不得不拒绝母亲的温柔,不得不对姐姐冷漠。否则,我认为就无法得到一张进入民众房间的入场券。
我变得粗野了,而且使用起措辞粗野的语言。但其中一半,不,百分之六十是我假扮出来的可怜相,是拙劣的伎俩。对民众而言,我依旧是个装腔作势、怪异而拘谨的人,他们不与我坦诚交往。我对上流沙龙那种俗不可耐的所谓高尚,几乎要呕吐,一刻都难以容忍;另一方面,那些被称之为贵人们的大人物,对我行为的不规也会震惊不已,大概会将我立即赶出来吧。我无法回到已抛弃的世界,而民众也只给了我一个彬彬有礼却充满恶意的旁听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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