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虻的伦理故事为何惊心动魄?这里面有这么一个问题:当一个人生命被感受为破碎时,应该如何生活。
基于“私人的痛苦”的伦理是否必然是革命意识的酵素?
个人情感受伤的事太寻常,也是太人性的事。生活不是按照理性的设计或个人的美好愿 望发生的,而是各种意外机缘杂凑出来的,总会有一些人因人性的软弱而伤害别人,有一些人因无辜的懵懂过错而被伤害、平白无故情感诚挚而受伤。个人情感生命的破碎是一个社会政治问题呢,还是生命在体问题?如果个人情感的受伤是生命在体性问题,而不是社会政治问题,因情感的受伤寻求革命性的补偿就搞错了。人类有宗教,差不多就是为了化解“私人的痛苦”。耶稣、佛陀、庄子的教诲几乎都在开导人们如何化解自己“私人的痛苦”,这些教诲后来成了一种宗教伦理。牛虻不是从宗教伦理寻求化解自己“私人的痛苦”,而是借助于一场民族国家的革命。法国大革命以来,出现了一种动员个体身体的“私人的痛苦”起来革命的伦理。在丹东事件中,我们已经知道这一情形。革命者当然并非都是出于自己“私人的痛苦”。琼玛和玛梯尼也是革命者,但他们不是出于自己“私人的痛苦”,而是出于对社会政治问题的看法要革命。就个人情感来说,他们也有痛苦,他们的生命也破碎了。为什么他们的生活态度与牛虻不同?琼玛说牛虻“对人性的神圣不够重视”,究竟是什么原因,难道对人性的神圣非要重视不可?有人性的神圣这回事吗?
我很想搞清楚这些问题,搞清楚牛虻借助于一场民族国家的革命来化解自己“私人的痛苦”带来的伦理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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