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夫卡初见菲莉斯小姐,就印象不佳,觉得她清癯而骨胳宽大的脸把木然表达得过于淋漓尽致。
虽然如此,卡夫卡还是与菲莉斯订了婚。
卡夫卡不在乎女人的外貌,而是看重内在气质?
这次订婚在1914年的五月底,七月卡夫卡就提出解除婚约。这时,卡夫卡开始写作长篇小说《诉讼》。卡夫卡一心想当作家,已经写过、也发表过不少作品。但《诉讼》是卡夫卡写作的一个决定性的新开端,这部长篇叙事作品蕴涵的意味是他的作品前所未有的。
人们没有留意到,《诉讼》的写作与卡夫卡同菲莉斯的婚约纠葛是一次平行事件。
解除婚约后不到半年,卡夫卡与菲莉斯重逢,从此开始维持了差不多两年的暧昧关系——其间还同居过,尽管时间很短。暧昧关系进行到1917年七月,卡夫卡再度同菲莉斯订婚。同样不到半年时间(十二月),卡夫卡又提出解除婚约。
小说《诉讼》就是在这种婚还是不婚的彷徨时期写成的,诉讼叙事的过程与卡夫卡的两次订婚、解除婚约和其间的暧昧关系过程逆向交错而行。德语Prozess本身就有两个含意:过程和诉讼。
“诉讼”的过程与订婚-解除婚约的过程是什么关系?
菲莉斯不漂亮,卡夫卡也说不上英俊。
这倒是人的常相,不是小说或电影中常见、而日常生活中罕见的美女俊男。卡夫卡是一个会写作的男人,作为男人,卡夫卡喜欢长得漂亮的女孩子。他有过三次与“妩媚的女孩子”的爱遇,据说(有新发现的书信为证)还曾与自己的未婚妻菲莉斯的女友有过一个私生子,她就比菲莉斯漂亮好多。
既然一开始就不喜欢菲莉斯,为什么卡夫卡要与这个女人订婚?想结婚才订婚,不然的话,只是同“妩媚的女孩子”不断地有爱遇就够了。订了婚当然就得准备真的结婚,与某个女人一起过日常的生活;解除婚约是因为各种可以想象和无法想象的原因不愿同这个女人进入婚姻——据卡夫卡自己说是因为害怕同一个女人(并非只是菲莉斯)进入共同的日常生活。想结婚和害怕同一个女人共同生活都是过于人性的愿望和感觉,没有什么好奇怪的。奇怪的是这两种心情绞在了一起。既然想结婚,怎么又害怕共同的生活?既然害怕共同的生活,怎么又有想结婚的愿望?这不是有些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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