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都从不曾见过一次狼呢,”小四说。
我同样是从不曾见过的。但小四这孩子有一个乖脾气,譬如赖到你身上时,他说不吃过酸月饼,你就得说一个月饼发酸或到什么地方吃酸月饼的故事,他才会满意。他说不见过什么,你也说不见,那可不成。不见,总听过的,就说听的吧,也可以。一句话,小四赖到身上时,是要听故事,但这故事又得由他点,不依他办,那下一次再来做客时就不理。
今天是四月五号,小四家丁香先公园的开放了,这来是看丁香兼吃小四的妈煨鸭粥的。粥吃了三碗,口还为小四特别用筷子捡出的鸭子肉弄得油糊糊的,不说故事,大致是不大容易出大门的了。
但狼这东西,究竟是什么样子?象狗,那一定。野狗我是见过的:尾子大,拖到地上,一对眼睛骨碌骨碌圆的发亮,叫起来用鼻子贴到地面,象哭,地皮在那种呜呜的延续中也若在微微的摇动。不过我知道小四所要知道的,不是狼的形状,狼的凶残。(他说他没有见过狼,其实万牲园的野狗,是见过二次的)他是不见过会变女人的狼。这故事就得说一个猎人怎样打猎,先是用枪打那为狗赶逐出窝的狼,打不着,子弹火药也完了,于是,自己下马就去追,追来追去狼就捉住了。于是,用皮革条子缚了狼的脚,回家来,把狼丢到笼里去。于是,就磨刀,预备把刀磨快好剥狼皮做褥子。但是,一 会儿,狼就变成美貌女子了。于是,结果猎人就得了一个妻。
故事的内容要这样,其中各样又都不得苟且一点儿,譬如嗾狗,猎人得先打哨子,那你得嘘几声;放枪以前应安置弹药,你也得把小四爹爹的手杖拿来举个例。这差事真要选人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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