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意思正想用“过去”来抵制“目前”,谁知一堆“过去”事情丛集到脑中后,反而更象是不易处理。她实在不知道应当怎么办,她把几封信重新一一折好,依然夹到那本《爱眉小札》中去。随意看了几页书,又好象从书中看出一线微弱光明或希望。作者是个善于从一堆抽象发疯的诗人,死去已快近十年了。时间腐烂了这个人壮美的身体,且把他留在情人友好记忆中的美丽印象也给弄模糊了。这本书所表现的狂热,以及在略有装点做作中的爱娇、寂寞与欢乐的形式,目下二十岁左右的青年人已看不大懂。她看过后却似乎明白了些他人不明白的事情。
她想,我要振作,一定要振作,正准备把一本看过大半的小说翻开,院中响起皮鞋声音。那个日常贴在身边的大学生,换了一套新洋服,头上光油油的,脸刚刮过,站在门边谄媚的笑着。她也笑着。两人情绪自然完全不同。这一来,面前的人把她带回到二十世纪世界中了。好象耳朵中有个声音:“典型俗物”,她觉得这是一种妒嫉的回声。因为说这话的人已离开她很远很久了。她镇静了一下,双眉微皱问大学生:“衣服是刚做的?”
那二十世纪的典型,把两只只知玩扑克牌的手插在裤袋里,作成美丽电影中有情郎神气,口中含含糊糊的说:“我衣服好看吗?香港新样子。你前天那件衣才真好看!
我请你去看电影,看七点通场,《魂归离恨天》。”
“你家里来了钱,是不是?”心里却想,“看电影是你唯一 的教育。什么时候你才魂归离恨天?”
他憨笑着不做声,似乎对方口上说的心中想的他全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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