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嘉
当基努·里维斯在《黑客帝国》里说出这句台词之后,我们也许可以设想出好几种更酷的出枪方式,但不能否认那飞驰而来的枪架就够酷;当里维斯在大楼里激战时,我们也许可以设想出好几种更炫的耍枪方式,但不能否认像他那样也够炫。
《黑客帝国》为那种枪弹横飞而不死人的香港式枪战找到了另一种合理的舞台,所以枪才可以成为重要的角色。片中名枪不少,其中里维斯在那张几个人物持枪站立的海报上拿的,是M-16A1。这是他闯入黑客捕手总部后在大厅和楼顶用过的武器。
片中交待过,帝国的背景设定在1999年,所以让人纳闷的是,他会用M-16A1而不是M-16A2。要知道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各国就已经用后者取代了前者。不过对此可以作两个解释:一是影片在澳大利亚拍摄,在那里也许找M-16A1更容易些,不过这似乎不成立,因为澳大利亚军队的制式武器也是M-16A2;另一个解释就是导演可能更偏爱M-16A1,认为它那修长的枪身显得更上镜一些。M-16A1与M-16A2最明显的区别,就是枪管周围的护手,A1是平滑的三角形从粗到细,A2是圆形带条纹。A2这样设计是为了更好把持,但从外形上讲,确实不如A1那样显得修长。
在20世纪快要结束的时候,M-16的名枪地位更加巩固,特别是在与老对手AK-47的比较之下,它设计理念的先进,射击的精确,以及对其他步枪设计的影响,都进一步凸现。的确,M-16的名枪之名并非来自它的外形,而是来自它的实力。M-16是由美国著名的枪械设计师尤金·斯通纳在60年代初完成设计的。当时美军为寻找新一代步枪而招标时,斯通纳以其5.56mm的新颖小口径步枪设计而引起关注,当时设计编号是AR-10和后来的AR-15。但是这个可以称得上标新立异的设计并没有立刻引起军方的重视,当时在军方内部迷信大口径枪的人占上风,他们希望以7.62mm口径的步枪来对抗历害的苏制AK-47,因为AK-47就是7.62mm口径,因此他们最初选用了M-14,并投入越南战场,而柯尔特公司看中了斯通纳的设计并买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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