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兄:你好!
没想到那么快就收到了你的回信。你说,“阿姆斯达”事件确实吸引了你,为了早些看我聊下去,所以才赶快写了这封信,目的是“抛砖引玉”。这么一来,我非得紧着写不可了。
“阿姆斯达”号漂来的时候,美国在奴隶制问题上,确实已经双方都到了剑拔弩张的地步。那么,这个国家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
你现在对于美国当时松散的状态,也一定已经有了一些概念了。然而,不知你想过没有,这实际上反映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状态。那就是,如果它的各个部分的联系显得松散,那么它能够作为整体长期继续存在下去,维系它的东西有可能反而是相当有力量的。
这个维系就是美国作为国家最基本的一个共识,遵从契约。你可以这样想想,在如此松懈的一个国家结构中,如果没有对于契约的基本认同,还不是早就散了架了。
以宪法为基础的各种法律,就是这样的契约,也就是松松垮垮的各个州,集合在美国这样一个名称下的基本依据。既然这种集合是自愿的,那么遵从契约的行为也是自愿的。美国的这种组建经历,虽然使得它的中央政府常常显得软弱无力,可是,它有一个好处,就是更容易建立起“真诚的法律”。
因为法律的建立,是大家的契约。它不是一条皇上的圣旨,也不是一个上层集团的指令性文件。因此,它也就有一个天然保护层,就是民众认同。北方一个又一个废奴的自由州的诞生,就是这样来的:经过最广泛的民众辩论,达到一个基本认同,然后立法。这样法律相对来说,就更有“真诚”的基础。
如果一部分人的认识进了一步,那么,美国的方式就是,以一切机会,提出对现有法律的历史缺陷的质疑,引起新一轮的大众辩论。在争取多数民众认同的基础上,以求取得新的判例作为依据,甚至根本引起新的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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