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二十四岁才开始写日记的。日记应该是在更年轻的时候写,用来记录青葱岁月的回忆。二十四岁是迟了一点。也许,我的人生是到了二十四岁才有值得写下来的东西。
我的小说也是从一本日记开始。
因为一本日记,于曼之遇上了李维扬。可惜,她已经有一个七年的男朋友了。
我们常常要在爱情之中作出痛苦的抉择。抉择之后,又会怀疑自己是否做对了。
从前,我以为一个人只能爱一个人。我渐渐相信,一个人可以爱两个人。
爱是超脱的,为什么不可以爱两个?
然而,遗憾的是,我们只能跟其中一个人终老。
到了最后,总是要作出抉择。
抉择的时候,爱,并不是唯一考虑的因素。那是多么无奈的事。
书中的人物,都掉进三角的漩涡里。他们对爱情的态度也截然不同。
罗贝利选择和情人一直偷情到齿摇发落。对她来说,三个人的爱情是最圆满的。
朱玛雅原谅了不辞而别的冯致行。他走了,她反而可以重生。
于曼之选择了谢乐生。她以为,他才是她的故土。
李维扬想用时间去忘掉于曼之,却没有办法把她忘掉。
谢乐生宁愿孤独一个人,也不接受三个人的爱情。
他们都是我创造出来的人物。我在不知不觉间爱上了他们,也和他们一起去爱和恨。
写这本小说的时候,我正在筹备一本属于自己的杂志。这段时间,我忙得天昏地暗,情绪的压力很大。写小说大概是天底下最孤独的事。我唯一的朋友,就是书中的人物。我不单和他们一起去爱和恨,也和他们一起成长。
写这个小说之初,我只有一个意念。我想写一段人生最好的相逢。
什么是人生最好的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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