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硬要说,与陌生人一个眼神,已经是爱情。
在巴士上和他对望了一眼,已经可以悬念一生。
在车站月台上和他擦肩而过,就爱上了他。
在派对上惊鸿一瞥,胜过一生相聚。
爱情不是这么儿戏吧?我从来不相信这是爱情。
也许,你曾在巴士上跟一个陌生人并肩而坐,那一刻,你对他有了些奇妙的感觉,但那不是爱情。
E说,年少时候,他天天在同一个巴士站碰到一个女孩子,那班车通常都挤满人,他们常常在车厢内被其他人挤在一起,天天如是。
一天,车厢又如常挤满人,他和女孩坐在巴士下层最后一排,两个人被夹在中间,身体互相紧贴着,当其他人都下车了,后排只剩下他两个,女孩竟然依旧紧贴着他?没有移开,他也紧贴着女孩的身体。到了终站,两个人才分开,各自下车,而且也没有交谈过半句。那天以后,害羞的他,不敢再在那个巴士站上车。
这是爱情吗?这只是奇遇。
如果你认同佛洛姆所说,爱情是一项意志、一项决心、一项允诺,那么,爱情决比那些奇遇深刻得多。
奇遇没有痛苦,爱情却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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