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相识的穷日子里,他们常常喝一种便宜的德国白酒Blue Num,酒瓶的招纸上有几位俏丽的尼姑。相聚的这天晚上,他叫了这个多年没喝的酒。
“你要喝一点吗?”他问。
“你这是讽刺我吗?”她以宛若天堂的声音说。
他笑了,严肃而真诚地说:“是祝福。”
“我戒了酒。”她温柔地说。然后,她又说:“你也不要喝太多。”
“我喝酒不会醉,喝咖啡才会。”他说。
“你还是酗咖啡吗?”她问。
“有些东西很难戒掉。”
他望着她,她的头发刮得很短,像一张栗色的短毛毯子覆盖着头颅。卸去脂粉的脸,消瘦了,苍白了,跟从前一样的清丽,双眸却更见慧洁。她披着褐红色的长袍,脚上穿的是一双德国Birkenstork卡其色麂皮大头鞋。
“还可以穿名牌鞋子吗?”他有点奇怪。
她笑了:“我们都穿这种鞋子,很好走路,而且进出庙宇时方便。这双鞋是在伦敦买的,没想到现在用得着。是你陪我一起去买的吧?”
“嗯,那天我们刚到伦敦,你原本穿的那双鞋把你脚踝的皮都磨破了,我们走了几家百货店,你的脚踝在淌血,你竟然还不肯随便买一双,千挑万选才买了这双大头鞋。没见过爱美爱成这个样子的。”
露天酒馆外面,一辆送货的车开走,扬起的灰尘在日光下亮亮地飞舞,想起如烟往事,他沉默了。如今不再是往事了,说是前尘,也许更合适。
十六岁那年,他半工半读在电台当唱片骑师,少年得志,什么都不放在眼里,除了她。刑立珺比他早一年进电台,说得上是他师姐。上司把他们编成一组,要他跟她学习。第一次在电台见面的时候,他销魂荡魄地爱上了她。那时,她已经有一个要好的男朋友,他从没见过这个男人,也不想见。没见过面,他心里尚且那样妒忌,见到面,他无法想象那种季度有多么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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