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夜,缩在家中听电话,真是乐事。
是娱乐版老编打来的。现在的编辑虽然仍依俗例称“老”什么,但实际上绝不老,年纪同我差不多,二十余岁,女性,聪明伶俐,礼贤下士,八面玲珑。
她在磨我要稿。
——“你最熟姚晶了。”她说。
“姚晶生前是最红的明星,谁不熟她?问题是,她同什么人最熟,”我笑,“她同我并不熟。”
“你访问过她两次。”
“那算什么,有人访问过她两千次。”
“但你写得好。”
“这种大帽子我不爱戴。你们这种行走江湖的人,什么好话说不出来,一点儿诚意都没有,写得好不好我自家知道,还有,套句陈腔滥调:读者的眼睛是雪亮的。”
她哈哈地笑。过半晌说:“写吧。”
“我现在不写这个。”我仍然不肯。
“不写还写《红楼梦》后四十回不成?”
“你别管。”
“给我面子。”
“不给。”
“付足稿费给你。”
“不写,我不等钱用。”
编姐说:“但你喜欢姚晶呀。”
“是的,我喜欢她,那么美丽的面孔上有那么奇怪的沧桑。不笑的时候像是担着全世界的忧虑,一笑之下展若春花,阳光普照。”
“就这样写好了,算是对你们相识一场的纪念。”
“我不爱写已过身的人。感情等到对方去世后才发泄,变得太琐碎,戚戚然活脱脱小人模样。”
“真不写?”
“你自己动笔好了,升了老编封笔,将来一支笔生锈,你就知道苦了。”
“你考虑考虑,我给你十分钟。”
“不用了。”
“她明天举殡,你去不去?”
“不去,”我说,“我没有兴趣做戏给不相干的人看。”
“你倒是顶绝的。”
“活的时候为什么不对人好一点?因为有竞争的缘故。死人少了威逼力,马上一个个成为安琪儿,这个代价可大了,”我笑,“我情愿做个十恶不赦的活人,穿真丝睡席梦思,也不要做一个人见人爱的死人。好死不如赖活,我的思想早就想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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