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信,博徒也。昼卧,忽见昔年博友王大、冯九来,邀与敖戏。李亦忘其为鬼,忻然从之。既出,王大往邀村中周子明,冯乃导李先行,人材东庙中。少顷,周果同王至。冯出叶子,约与撩零。李曰:“仓卒无博资,辜负盛邀,奈何?”周亦云然。王云:“燕子谷黄八官人放利债,同往贷之,宜必诺允。”于是四人并去。飘忽间,至一大村。村中甲第连垣,王指一门,曰:“此黄公子家。”内一老仆出,王告以意。仆即人白。旋出,奉公子命,请王、李相会。入见公子,年十八九,笑语蔼然。便以大钱一提付李,曰:“知君悫直,无妨假贷。周子明我不能估之也。”王委曲代为请。公子要李署保,李不肯。王从旁怂恿之,李乃诺。亦授一千而出。便以付周,且述公子之意,以激其必偿。
出谷,见一妇人来,则村中赵氏妻,素喜争眷骂。冯曰:“此处无人,悍妇宜小祟之。”遂与捉返入谷。妇大号,冯掬土塞其口。周赞曰:“此等妇,只宜椓杙阴中!”冯乃捋裤,以长石强纳之。妇若死。众乃散去,复人庙,相与赌博。
自午至夜分,李大胜,冯、周资皆空。李因以厚资增息悉付王;使代偿黄公子;王又分给周、冯,局复合。居无何,闻人声纷拏,一人奔入曰:“城隍老爷亲捉博者,今至矣!”众失色。李舍钱逾垣而逃。众顾资,皆被缚。既出,果见一神人坐马上,马后絷博徒二十余人。天未明,已至邑城,门启而人。至衙署,城隍南面坐,唤人犯上,执籍呼名。呼己,并令以利斧斫人将指,乃以墨朱各涂两目,游市三周讫。抑者索贿而后去其墨朱,众皆赂之。独周不肯,辞以囊空;押者约送至家而后酬之,亦不许。押者指之曰:“汝真铁豆,炒之不能爆也!”遂拱手去,周出城,以唾湿袖,且行且拭。及河自照,墨朱未去;掏水盥之,坚不可下,悔恨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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