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我在密歇根大道上碰见了他。我正在横穿马路,他迎头出现在我一步登陆的地方。他原意也是要横穿马路,很可能是要进入我刚刚走出的地方,去看我刚看过的若内·马格利特的终生画展。他看见我之后改变了计划。我背后是一竿多高的夕阳,于是他看不见我宁死也不要见他的面部表情。
我说:“Hi,亚当。”
他给了句一模一样的问候,纯属条件反射。就像三年前街心公园的会面,他和我的第一次碰头。那时两个人差不多就这么垂死。雨细而密,铺天盖地的一片沙沙的蚕食声。银灰色的奔驰碾在鲜湿的路面上,擦过皮肤般的。远近能看见的就是这个穿红大衣的女人。
红大衣是电话里事先说好的,我提出来的,之后心里马上十分反对。银灰色奔驰纸船一样无声无息地向前又滑一段,然后泊下来。那样是要获得打量的优先权。他在无声降落的车窗内侧转头来,进一步审视七成湿的女人。中国女人,三十二岁,或者更年少些,更年少些。不记得红大衣是否在六十年代入时过,这时红得很绝望。
他在车窗里向我伸出右手:“亚当。”
我握了一下他淡漠的手。它是这一刻唯一干燥的东西。我也说了我的名字。一点儿疑问也没有,是专为这桩勾当伪造的。正如他也不叫亚当。他很清秀,两颊轻微塌陷,最如我意的那种脸型。铜色头发束成一根半尺长的马尾,比我的头发长三寸。后来发现他天生的头发颜色很好,但他习惯对一切天生的东西造一些反。他不是清秀,是漂亮,这使下一步我的配合会容易些。
他钻出车门,跑到另一侧,为我打开车门。千万别拿他这份浮夸的殷勤当真。我快步走回去拿我的箱子,便携式的硬壳的一种,缀着仿皮尔·卡丹的一块牌子。他叫了一声,叫了一个陌生的美国女性名字。脑子一番急速蠕动,想起它是我一分钟前启用的假名。下面要做的不是我的事,是另一个名分下的女人的事,这样想使我对这事有了个稍好的态度。他说:“怎么会带这么多东西呢?我忘了是否跟你强调过:我们俩先得看看彼此能否合得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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