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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给多萝西和托马斯,希望你们能在这里。

童年,我们曾向世界投以一瞥。

余下的尽是回忆。

——路易丝?格鲁克《返乡》

失窃的孩子

柏栎

一百多年前,诗人叶芝,写过一首小诗《失窃的孩子》。诗中,仙灵将孩子从温暖的壁炉边诱走,带到史留斯森林高地,那里有花有水,远离尘嚣,孩子和仙灵们吃着浆果和樱桃,寻找熟睡的鳟鱼,在沙砾上跳起古老的舞蹈,彻底忘记了那个充满烦恼的人类世界……一百多年后,这片高地变成美国东部的某个乡村,仙灵们依然躲藏在深山高林中,不为人所知,仙灵世界和人类社会不时地发生交集,但只有仙灵和被交换的孩子知道全部的秘密,这就是唐纳胡的《失窃的孩子》。

换生灵的传说在欧洲流传广泛,这通常是指一种专门偷窃人类小孩,并把自己变成小孩模样,在人类家中生活下去的恶灵。在文学作品中也并不罕见,莎士比亚在《仲夏夜之梦》中就写到过换生灵,另外还有托马斯?米德顿的剧本《换生灵》,以及约翰?盖尔特的小说《偷走的孩子》等等。传说中,这种由仙灵变身而成的孩子外形丑陋,往往是畸形或有先天疾病,会被父母轻易抛弃。据考证,神话的社会学起源是家庭无力抚养多个孩子,忍痛弃婴后的一种心理自我安慰。但在唐纳胡笔下,仙灵是真实存在的,他们按照序列,逐一和人类的孩子交换生活,仙灵生活在人类之中,人类则被交换到了仙灵的部落中去,成为他们的一员。

或许是不想写成一个十足的奇幻故事,虽然欧洲神话中不乏神乎其神的精灵秘法,唐纳胡却从一开始就没有赋予换生灵那些本领。他们会的魔法不多,除了能变脸,就只会一些“低级”的超能力,诸如顺风耳和千里眼。他们拥有不老的生命,永远保持小孩子的外貌,心却在时光中老去。对他们来说,生命只有等待的意义,等待轮到自己去换生的那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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