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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层 《红楼》本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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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自云:“大旨谈情。”

鲁迅题曰:“清代人情小说。”

鲁迅先生之题品,是正解“大旨谈情”一语的原创名言。

本书又解鲁迅之名言而作如是宣说——

“人情”者何?人是以感情而相互交际的“万物之灵”。故人之情,贵在有情,情即“通灵”的灵性,所谓“灵心慧性”,是为人的精神方面的精华表现。

有情,则我与人、物与我,皆为一体,相互体贴,慰藉。此“情”博大,乃雪芹所重所惜,而他将今日所谓之男女“爱情”名之曰“儿女私情”,以示分别。

是故,鲁迅才是20世纪之初最懂得《红楼梦》的大师。

情在《红楼》,是最博大的真情。情到至极处,痴心一片,百折不回,忘我为人,不知自私为何“物”,不知名利有何益——如一“不慧”“无智”之人,是谓之“情痴”。

书中主人公,以此为他人生品格。

故宝玉为“千红一哭(窟)”,与“万艳同悲(杯)”。

诗曰:

大旨谈情费考量,大师指点有专章。

“人情”莫作“言情”解,万艳千红总可伤。

解得情痴是圣贤,为他痛悼为他怜。

人间何处无芳草,开辟鸿濛第一篇。

巨大的象征

什么是象征?据现时通行版《辞海》,其定义是这么写的:

用具体事物表示某种抽象概念或思想感情。

文艺创作的一种表现手法。指通过某一特定的具体形象来暗示另一事物或某种较为普遍的意义,利用象征物与被象征的内容在特定经验条件下的类似或联系,使后者得到强烈的表现。

我自己非常害怕读这种“科学的抽象思维”和“理论术语”,觉得又啰嗦又胡涂。为了此刻的方便,我斗胆自创一个简单好懂的解说:“象征者,取象于物,以表喻人或事(境)之特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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