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注意的是,这还是雍正二年的事态。到五年二月,李煦又因曾买苏州女子送与雍正的死敌阿其那的罪发,刑部依“奸党”例拟“斩监候秋后斩决”、雍正下令“著宽免处斩,流往打牲乌喇”的时候,那李煦的妇孺的命运可以想见。——那么,曹雪芹到乾隆初叶,又结合了他本身的经历见闻,他写贾、史两家主犯因罪抄家籍没、发落家属人口时,写湘云等妇女被指派或“变价”为奴为“佣”,就是理之所有了。
由此,我们可以推测,湘云系因此而流落入于卫若兰家。当她忽然看见若兰的麒麟,大惊,认准即是宝玉之旧物后,伤心落泪,事为若兰所怪异,追询之下,这才知道她是宝玉的表妹,不禁骇然!于是遂极力访求宝玉的下落。最后,大约是因冯紫英之力,终于寻到,于是二人遂将湘云送到可以与宝玉相见之处,使其兄妹竟得于百状坎坷艰难之后重告会合。这时宝玉只身(因宝钗亦卒),并且经历了空门(并不能真正“空诸”一切)撒手的滋味,重会湘云,彼此无依,遂经卫、冯好意撮合,将他二人结为患难中的夫妻。——这应该就是“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一则回目的意义和本事。①
最后,还可以谈谈另一个要点。
在第二十六回写到冯紫英的一段文字处,有三条眉批,文字如下:
紫英豪侠小(文)三段是为金闺“间色”正文。——壬午雨窗。
写倪二、(紫)英、湘莲、玉菡侠文,皆各得传真写照之笔。——丁亥夏,畸笏叟。
惜卫若兰射圃文字迷失无稿,叹叹!——丁亥夏,畸笏叟。(“甲戌本”末二条连为一条,在回末为总评)
十分明显,关系到若兰射圃的文字,也是一种同性质的“侠文”(行义助人之事)。所以我说若兰的文字应与紫英侠文紧相关联,二人同为救宝、湘于难、成全美事的主要人物。②——但是,畸笏叹息,偏偏射圃文字“迷失无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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