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生在笔记本上的生活
冯唐
因为有过悲惨经历,所以从小不喜欢笔。
小学的时候还开毛笔字课,讲课的老师,男的,分头,腰肢细软,睫毛翘长,现在想来一定是“玻璃”,写一手好的瘦金体。电脑打印机还不存在,庞中华的名头和现在余秋雨、韩寒一样响亮。我哥说,你瘦得象芦柴棒子,这辈子做肌肉猛男比较困难,写一手好字,看书看坏眼睛,出门衬衫上别一支上海英雄金笔,戴一架金丝眼镜,很拽,牛逼,又比较照顾我的先天条件。所以,我决心练好毛笔字。但是,班上有个男生,我怎么练,他的字都明显比我的好。他学柳公权,我学颜真卿,看他的字,想起名山大川,看我的,发挥想象,想起舒同,不发挥想象,基本就是猪肉包子、大胖丫头之类肥厚的东西。我换过很多次毛笔,什么八羊二狼,七羊三狼,六狼四羊,七狼三羊,听说“狼”其实是兔子毛,狼的成分越多羊越少,笔越硬,字越挺,但是对于我没有用,即使是全狼毫笔,我写出来的字还是像个胖子。得出结论,笔不能让我很牛逼。初中的时候,开始写小说,处于自恋狂状态,十几万字的长篇。写残的三支永生钢笔,右手中指第一个指间关节生出老茧,变了形,永久性下垂不举,伸出去做下流手势,完全没有睥睨自雄的气势。在写残钢笔的过程中,屁股也扁平化了苔藓化了,站立再久也不能恢复一点点曲线。小说稿定名《欢喜》,在十七岁的时候寄给一家叫《中学生文学》的杂志,一个月后,杂志倒闭了。得出结论,笔让我倒霉,我最好忘记写小说这件事。十七年后,《欢喜》发表在《小说界》上,得了七千元稿费,如果发生在十七年前,我的命运将会彻底改变。十七年后,我发现我得了痔疮,也是那三杆永生钢笔害的,久坐血瘀,血瘀生痔,每月定期血溅裤头,影响我喝酒食辣的心情,在这件事上,自然界的规律如期应验,我的命运没有丝毫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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